其实工伤伤残鉴定后需二次手术的,怎么办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为什么不建议做二次手术,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工伤伤残鉴定后需二次手术的,怎么办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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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九级,还需二次手术,单位叫上班该怎么办
首先向用人单位书面申请需要第二次工伤治疗并说明理由,请用人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确需第二次治疗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是否需要第二次治疗双方发生争议的,由治疗工伤职工协议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
第二次工伤治疗办理程序如下:
1、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到社保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持《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到工伤职工协议医疗机构填写治疗过程后,由医疗机构出具二次住院意见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3、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本人将《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送至社保中心工伤科存挡备案,用人单位和社保中心工伤科各执一份以备医疗费报销查证。
确需第二次工伤治疗的职工,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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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后需二次手术的,怎么办
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病人做了胆囊手术,术后三天因为医生怠慢导致病人体内大量出血,二次手术是医院的责任吗
怎么个怠慢法?拿出个鉴定报告,看谁的责任。在这里没头没脑来一句当大家都是傻啊?当然,要手术的话肯定也告知你术后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了,谁签的字?没告知你吗?最后,有能耐,最好一辈子不进医院,不求助医生。
伤残鉴定是在一次还是二次手术后做
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时,应当领取到工伤认定书,经过治疗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第一次手术出院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关于工伤伤残鉴定后需二次手术的,怎么办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