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员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立案,不撤诉,对被投诉公司有影响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员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立案,不撤诉,对被投诉公司有影响吗以及监察建议不整改怎么处理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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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中责令整改期限有没有具体规定的时间
你好,有,一般的按隐患的大小3~15天。
请看: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为15天。因案情复杂等情况,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质监部门批准,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天。
第二十三条检查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人员应当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附件6),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或者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一)发现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
(二)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三)发现在用设备存在事故隐患。
第二十四条质监部门的检查人员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可以不经过现场检查直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第二十五条被检查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有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经现场报告本质监部门主管局长同意或者经本质监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检查人员可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一)明知故犯或者屡次违规、违法的。
(二)妨碍监督检查的。
(三)转移、毁灭证据或者擅自破坏封存状态的。
(四)伪造有关文件、证件,或者作假证、伪证,或者威胁证人作假证、伪证的。
(五)发生一般及其以上事故(按新事故分级标准执行)的。
第二十六条被检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检查的质监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之内报告上一级质监部门:
(一)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
(二)拒绝接受检查的违法行为。
(三)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的严重事故隐患。
(四)被检查单位对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消除的。
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应当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寄送处理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接到下级报告的上一级质监部门,应当对所报告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属于本机关发证的,依法予以处理,并督促下一级质监部门依法给予其他行政处罚。
(二)对拒绝接受检查或者不予整改、消除严重事故隐患的,指导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直接对被检查单位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或者组织进行检查。
(三)对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在指导下一级质监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在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全面组织排查、整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报告上一级质监部门直至国家质检总局。
第二十八条被检查单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二)、(三)、(四)项情形之一,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质监部门应当提出工作建议,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或者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的,检查人员应当在整改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之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监察建议书与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发建议书的部门不一样和对象的不同。监察建议书:一般是市县监察局和省监察厅,对一些公权力机关发出的有指导意义的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是上一级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下级的党组织或者个人发出的,让其在党的纪律上进行检查的文件。
员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立案,不撤诉,对被投诉公司有影响吗
很多员工觉得,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去申请劳动仲裁,就会对公司产生影响,其实这是员工完全想多了!其实对于大部分公司来说,只要公司不是出于上市等敏感期,可以说这一块对公司没有任何影响。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只有起诉到法院阶段,才会在公司的公开信息中查询到记录,而在劳动监察投诉立案阶段,或者劳动仲裁阶段,其他人是根本查不到的,除非是去相关部门查询,不过一般情况下,对应部门也无允许其他人去查。
在劳动监察投诉和劳动仲裁阶段,还有两种可能,也会被其他人在网上查询到。
一、劳动仲裁结束,公司和员工都没有起诉,但公司也不按照劳动仲裁履行,员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记录,这个在公司的公开信息中会查到。
二、公司的违规行为被员工投诉后,公司拒绝理会,也不改正,被劳动监察部门给予了相应的处罚,那么这个也会公示。
公司会这样应对,让自己影响最小!员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那么劳动监察会联系公司协调处理这个事情,而公司呢,可能不会说强硬的不予理会,而是采用拖延的方式消极对待。除了没缴纳社保这类明确的争议外,对于有些争议,劳动监察也不好精准判断,所以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裁决。这个时候公司就会想办法证明自己的做法没错。比如说,员工投诉公司故意停工放假、或是违法克扣绩效工资,对于这些争议,不是简单能够判断的,必须要结合双方证据,因此这个时候员工还是要去申请劳动仲裁。
而到了劳动仲裁阶段,公司也想办法在出裁决书之前,和员工调解。
而对于一些私企来说,对于这一块根本就不担心,只要不是投标、上市等事项影响,劳动仲裁案件对他们的业务是没有太大的影响的。对他们有影响的,一般都是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等。
相比劳动监察,公司更怕税务、环保、消防、安监方面的举报!这个很多人也都清楚,因为税务、环保、消防、安监这些部门,真的会对公司进行罚款,而且罚款额度还不低,并且直接在公司的公开信息上会有记录。
关键的是,如果公司想享受公司的一些政策,比如申报什么项目、补贴等等,可能会要求类似于:“最近一年内或三年内,不得有相关部门的处罚记录。”所以,很多公司还是忌讳这一块。
所以,作为员工,不要指望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能够让公司害怕,实际上,公司真的不太担心!
履行三定职责不够到位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分管责任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好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成立整改责任小组,按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按时限、按要求逐一销帐。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按时上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总结。
(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整改方案抓好各项内容的整改落实。镇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检查指导,对整改进展情况要及时跟踪督查,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提出建议意见,确保整改效果。
(三)注重经验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单位在落实各阶段整改内容同时,要注重对整改工作的总结,对工作实践中取得的经验,要形成规范的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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