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 李鬼 搬家公司半路加价被判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不起诉建议书】 一、案件背景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男,35岁,因涉嫌强迫交易罪,于某检察院被提起公诉。经审理,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的罪行较轻,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不起诉。在此,我们通过深入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认为被告人李某无罪或有罪证据不足,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不起诉。 二、案件经过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在购进一批服装后,以高额利息为名义,向多名受害人进行贷款。同时,被告人李某还利用其与受害人的关系,以威胁的手段,让受害人不得逾期还款。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李某多次强迫受害人进行交易,从中获取巨额利润。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被告人李某并非恶意经营,而是为了偿还自己投资服装厂的债务。同时,被告人李某在强迫交易过程中,也有部分受害者愿意进行交易,并非完全被迫。另外,被告人李某在犯罪过程中,还有其他受害者提供帮助,共同完成犯罪行为。 三、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强迫交易罪】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进行交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进行商品交易的行为。 从本案来看,被告人李某虽然有强迫交易的行为,但其罪行较轻,且在强迫交易过程中,有部分受害者自愿进行交易,并非完全被迫。同时,被告人李某在强迫交易过程中,还有其他受害者提供帮助,共同完成犯罪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被告人李某无罪或有罪证据不足,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不起诉。 四、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对本案的深入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李某无罪或有罪证据不足,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不起诉。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认真审查,对被告人李某予以公正处理。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努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异类讨债摊上刑事官司,石家庄一起 强迫交易案 惹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