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检察院不起诉怎么撤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检察院不起诉怎么撤案以及检察院建议不起诉撤案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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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怎么撤案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机关并不是必须撤案,这是由于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并未如此规定。但若公安机关扣押了涉案人员,需要将其释放。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对检察院不予起诉不服的,可以申诉。
公诉案件审判后法院建迟迟不做判决,最后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合法吗
刑事案件没有驳回检察院起诉的说法,如法院认为被告人无罪,法院会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或者作出无罪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第四条对于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或拟作无罪判决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认真审查并与人民法院交换意见;对于符合本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撤回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法院审理后公诉机关可以撤案吗
依我之见:检察机关依法可以撤回起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的立法精神,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刑事诉讼法的规则的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经法庭开庭审理后,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事实仍然不清丶证据不足丶合理怀疑仍未排除的,可能被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撤回起诉丶变更起诉罪名;而本案例提问者所提‘’公诉机关可以撤案吗?‘’,实际上这里的公诉机关,指的是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公诉机关可撤案吗‘’是指检察院能否从法院‘’撤回起诉‘’的意思,而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一一对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检察机关不得以同样的诉求与证据重新提起公诉而只能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而终结刑事诉讼了结案件。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检察院撤回起诉被告人不签字是否生效
检察院向法院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是履行公诉权的体现,不需要经过被告人的签字或同意。就是说,被告人签字不签字,不影响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法律效力。一般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2、补充侦查两次仍证据不足的;
3、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4、其他情形。
好了,关于检察院不起诉怎么撤案和检察院建议不起诉撤案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