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灭亡真的是因为严刑峻法 法家学说真的不背这个锅

其实秦始皇为什么在统一天下以后还要严刑峻法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中国为什么不实行严刑峻法,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秦始皇为什么在统一天下以后还要严刑峻法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秦始皇为什么在统一天下以后还要严刑峻法
  2. 韩非子主张严刑峻法有什么消极影响
  3. 秦朝是“法治”国家,为何百姓还恨它
  4. 中国没有废除死刑,是对必须判死刑的死囚应有的惩罚嘛

秦始皇为什么在统一天下以后还要严刑峻法

秦始皇并未意识到主要矛盾发生的质的变化,

仍然沿用“打天下”的制度,

严刑峻法,

从而酿成了二世而亡的悲剧。

我们先要理解汉初和秦初的区别秦统一之初不像汉时那样国力衰颓

刘邦统一全国时

天下已经遭受了秦之暴政、秦末农民战争和秦汉争霸等诸多人祸

经济先遭受了极大的破坏

官员出门只能坐牛车

皇帝出门打仗甚至被匈奴给围住

好说歹说才逃了出来

这么一看,汉初不休养生息

那还有什么事可以干呢

对外打仗,打不过

对内打仗,刚打完

修宫殿,修不起

被打成残血只能老老实实回泉水

要不然容易这样

那秦始皇统一的时候呢

上来先志得意满的“功过三皇,地广五帝”

造了一个词“皇帝”

又掳掠六国财宝

那可是六国几百年存下的宝物

国内安定完了去外面走走

南破百越

扩地千里

北击匈奴

却匈奴七百余里

国内还不节制

长城、阿房宫等等一个王朝留下一件

就可以在中国历史上“高人一等”的史诗级建筑

人家几个一块修

从秦朝初期爆发的浓浓国力上看

人家需要节制吗

人家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土豪气息好不好

这种强大恰恰是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

咱的古代政府在完成内部统一之后

要解决的只有三个问题

一是打击外部敌人以保障生产

二是解决内部问题以保障生产

三是改造自然环境以保障生产

这是农耕民族的本性

也是古代我们之所以需要国家的原因

秦始皇呢?

借助高效的行政体系

把国家当成满足自己欲望的工具

宫殿不是不能修

仗不是不能打

但是一旦超过限度就是穷凶极恶

就是无益的消耗

只会把自己推向灭亡

听我说过去文史

秦朝自始至终秉持着法家道路

如果要给秦找到一个官方指导思想

那就是法家思想

有些“罢黜百家,独尊法术”的味道

法家制度在当时,也没有被证明不行

恰恰相反

用法家统一六国的秦

大概会觉得,这条道路是可以永远走下去的道路

韩非子

而法家的理论体系有休养生息的部分吗

很遗憾,没有。

到了那时

法家所构建的理论

是关于建立什么样的君主制度的学问

是关于建立什么样的法律体系的学问

是服务于对外扩张和君主专制的学问

是旧时代的学问

却没有能够革新

指导思想地位也没有人可以撼动

只是在台上等着灭亡

法家未必不能推导出适应大一统时代的理论

未必不能取得现在儒家一样的地位

历史给了它好的条件

给了它第一段封建王朝指导思想的地位

它却没能把握住

最终在汉朝被妖魔化

和秦朝一样

成为暴政的代名词

在“法“的指导下,秦严刑峻法

在思想的指导,名为”秦“的巨人挥动着有力的臂膀

最终轰然倒下

秦的失败,是一种模式的失败,是一种思想的失败

秦,中国封建制度的开拓者

因为没有先人,所以它有些盲目自大

因为史无前例,所以它没有听过类似于

”秦若复爱六国之人“的劝诫

秦的灭亡也是中国向新的时代交的学费

韩非子主张严刑峻法有什么消极影响

真正把法家推向独尊地位的是韩非。韩非在批判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学习吸收了法家前辈和道家前辈的思想,将法家思想发展到了一个巅峰,牢牢地吸引住了秦始皇。

韩非原是韩国的国姓爷,可是没有机会得君行道,于是他出了一本十几万字的书,以抒抱负。这书很快流传到秦国,被秦始皇看到了,秦始皇深为喜爱,当即表示“但恨不见古人”。李斯说:“韩非不是古人,是我的同学。”于是,秦始皇就向韩国发兵抢人,就这样,韩非到了秦国。为了得到一个人才而专门发动了一场战争,这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秦始皇是多么重视韩非的法家理论。但到了秦国,韩非被秦始皇捧了一阵,便因为李斯的妒嫉,冤陷而死。韩非死后十二年,秦始皇统一了天下。这是法家思想胜而提出者亡的第二个历史讽刺。

究竟,法家的什么魅力打动了秦始皇呢?

其一,法家的政治理想是寻找一个具有“法治”思想的铁血君王,让他去收拾天下的残局。在法家看来,一个平易近人、感情丰富,或者一个慈悲为怀、懦弱无能的君王,根本无从承担起推行“法治”的重任。这位铁血君王应是这样的英雄:他能够用最强力的手段去奴役民众,然后使民众获得解放。据法家说,寰宇要想“大定”,海内要想“清一”,苍生要想“获救”,天下人就得先忍受这位“救世主”的奴役。法家学派为了制造这类英雄,拼命鼓吹“明君独断”、君主极权。有学者认为,秦始皇嗜权成痴的个性与攻击性极强的人格力量,容易与“严而少恩”的法家理论一拍即合。秦始皇从年轻时代起就被秦国的特殊的文化环境熏陶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家人物,从而表现出极强的“法治主义”精神,他如饥似渴地阅读法家理论,对法家大师韩非钦佩得五体投地,四处网罗各国的法家人物,坚决按照法家的“君主极权论”和“暴力万能论”来建构新国家的模型,坚决推行武力统一中国的铁血政策。

其二,法家崇尚统一,即“法令由一统”、“政令皆出于上”。这种大一统的思想与秦始皇的宏伟理想不谋而合。在法家理论合法化的指导下,秦始皇统一了天下,统一了货币,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文字。

其三,法家思想主张“法治”重刑罚,这与秦始皇“治乱世用重典”的信念又非常一致。在统一国家草创之初,基于六国初定,人心未稳的局面,为确保大一统局面而严刑峻法治天下,定人心,诛叛逆,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那么,法家的遗憾又在哪里?

关键在于,秦始皇对于法家的理解与篡改。换句话说,法家从来都没有作为一个完整体被采用过。

公孙鞅在主张“重刑”的同时,没有忘记“去刑”、“重赏”。不过,公孙鞅的“重刑主义”在秦国后来的政治实践中很快就发生了形变,他的“重罚厚赏”逐渐演变成“重罚轻赏”。而韩非本人也极力鼓吹“重罚少赏”了。他说:“重罚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即是说,在坚持恩威并施的“赏罚论”的前提下,把重点有意转移到突出“罚”的作用上。不过韩非也保留警告:“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不过,秦始皇采纳的更干脆。他认为“法治主义”的最大威力就在于它的“重刑主义”,主张“专任刑罚”的“重刑不赏”。他的宠臣李斯则更露骨:“名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

法家思想的另一个致命缺陷是只能严厉处罚违法的臣民,却不能保障守法的臣民不受到非法的伤害。换句话说,韩非的法治对于臣民来说只会受其害不会受其惠。连商鞅、韩非本人都无法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难免会受到臣民的反对。

为了落实被精简为重刑的法治,秦帝国制定出了名目繁多、让人毛骨悚然的“法”条。以死刑为例,有戮刑、磔刑、弃市、定杀、生埋、赐死、枭首、腰斩、凿颠、抽肋、绞、剖腹、族刑、具五刑等等。

在《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中有段这样的记载:当时有个范阳令,他在任十年,“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然而慈父孝子莫敢公之腹中者,畏秦法耳”。在执行过程中,一个小小的县令竟然如此凶残横暴,其他的各级官员就更不在话下了。

“法治主义”彻底成了一把虎虎生风的统治工具,秦始皇挥舞着它,鞭笞着他的还没有完全脱离奴隶命运的子民,按照他的绝对意志,去建造宏伟的宫殿,去修筑豪华的骊山墓,去赶筑举世震惊的万里长城,去铺筑四通八达的驰道,去远征匈奴和南越,去巡游全国,去寻找长生不老药,去妄杀无辜和焚书坑儒……

但是,严刑峻法只可当一时而不能持久,把在战场上用来对付敌人的办法拿来对付自己统治下的民众,势必会导致“民不堪命”的后果,无异于自掘坟墓。

秦朝是“法治”国家,为何百姓还恨它

秦朝的法治是建立在乱世之中的,它对秦统六国助力之大不可言表!但秦之法却在统一六国后有失初衷,推行严法苛政,并没有让利给普通百姓,特别是六国之百姓。加上捐税重赋,大兴土木等极端措施,最终导致秦的灭亡。法为基,民为天,上下求和,才是国家发展的根基!

中国没有废除死刑,是对必须判死刑的死囚应有的惩罚嘛

法律是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序良俗的,

不取消死对犯罪是打击和限制。

一不取消死刑,体现整个社会对作恶者的恨,对被害者的同情,这符合我国的传统道德理念。

二不取消死刑,可以限制作恶者行凶时穷凶极恶,无底线伤害被害者。对作恶者的作恶行为所有限制。

三不取消死刑,死刑犯者必被诛。真正做到惩恶扬善,有利于法律的公平公正。

取处死刑,是罪犯犯极刑是鼓励。

人变坏有小恶、大恶、极恶。如取消死刑,作小恶和你大恶的人,就要考虑作极恶了,因为杀人比小偷得来的好处要多得多。杀了人,还能活着,并且在狱中可以得到优待。这将鼓励善良的人变坏,好人变成恶人。

中国的刑法是根据犯罪的轻重来量刑的,如取消死刑,极恶的犯罪行为就没有相对应的处罚手段。对受害者及家属,还有善良、守法的人们是不公平的。

国家没有取消死刑,是根据中国国情作出的。不是对死刑犯的处罚。

秦始皇为什么在统一天下以后还要严刑峻法和中国为什么不实行严刑峻法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汉武帝和秦始皇一样实施严刑峻法,为啥百姓不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