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没有适合学习税收的入门书可以推荐的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税收低的冷知识,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有没有适合学习税收的入门书可以推荐的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快手网红一个月挣一两千万,他们的税收是怎么交税的
快手网红虽然挣得多,但是缴税仍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来缴税,即属于工作合同的,按照工资所得来缴税,属于劳务合同的,按劳务所得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有没有适合学习税收的入门书可以推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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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税书籍精品推荐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最开始当然是打基础的书籍。
1.夯实基础,证书及衍生书籍
默认教材吃透,CPA、税务师考试科目都是不错的资料。
注册会计师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注册税务师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
除了教材和证书科目外,这三本书可用于充实和提升理论水平:
(1)《税法的起草与设计(全二册)》
2004年12月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作者是V.图若尼,
税法不是机械记忆,也不是背几个公式,更不是60分万岁的一张试卷,
税法是怎么起草的,怎么设计的,原理是什么,将加深对税法的理解和思考。
(2)《税制设计》
原版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主要作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莫里斯爵士。
打开视野,不局限于我国税收,研究国内与国外税法不同,进行比较税法研究。这将更有助于理解本国税法、税法与经济联系。
(3)《税法学原论》
日本学者北野弘久税法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它不仅是“北野税法学”的代表作,而且是日本税法学界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
从宪法学、社会学视角分析税法学,理解税法背后是什么,可以加深对税法的联系和理解。
以上三本是偏理论方面的,实务案例推荐这本:
(4)《税收疑难案例分析(第七辑)》
本书是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高金平教授编写的系列案例的第七本,精选了200多从2016年-2019年高教授协助解决的税企争议。
通过案例研究,更容易理解税企争议的基本规律,初步构建解决问题的一般思路。
2.博览群书,各领域扩展阅读
(1)《国际税收实务与案例》
由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段从军。
作者长期在税务机关和跨国企业从事国际税收工作,这本书正是作者多年的税务实践工作心得体会的结晶,从政策落地实施的角度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且把文件政策之外的操作层面的东西也分享出来。可读性强,对外支付入门必备。
(2)《进出口税收和出口退税实务与案例》
也是由段从军段王爷所著,跨境税收是中国税收体系中极为复杂的部分,这本书主要介绍进出口货物产品涉及的税种适用和出口退税的各类问题,推荐阅读。
如果要深入学习,推荐雷霆律师三大本:
(3)《国际税收实务与协定适用指南:原理、实务与疑难问题(全三册)》
这套书共三大本,深入浅出的梳理了国际税收的原理,从实务角度对国际税收原则进行解读,并对国际税收领域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剖析解答。
内容全面,实用性强,除了厚得让人怀疑人生之外没有什么缺点,推荐深入阅读。
关联申报,推荐古成林老师这本:
(4)《关联交易同期资料与国别报告准备与审核实务指南》
围绕BEPS行动计划和42号公告,从企业财务人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和财税专业工作者角度,全面介绍了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国别报告的合规性要求,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参考的实例;
本书还对一些具有新时代新经济特点的行业从转让定价的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前瞻性的探讨,值得一读。
资本税收方面,入门推荐这本:
(5)《一本书看透股权架构》
本书作者拥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经历,服务过联想控股、拉卡拉等百余家公司的股权设计项目。本书是其15年实战经验的系统总结。
全书以指导股权实战为宗旨,每节均包含案例、模型及操作要点提示,简单易懂,推荐入门阅读。
如果要深入学习,推荐雷霆律师这本:
(6)《资本交易税务疑难问题解析与实务指引》
全书通过56个专题,140多个表格,160多个事例和真实案例、80多个疑难问题解析,将企业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各流程涉及税收问题的操作流程、实务要点、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诠释。
全面讲解资本交易各阶段涉及税务的问题,推荐深入阅读。
雷霆律师这两本也值得一读:
(7)《图解投融资》&《图解并购重组》
以实践案例、司法判例及示例介绍和诠释实践疑难问题,以图片化的形式可视化投融资业务和并购充足业务,图文并茂,可读性强。
股权转让的收益法会涉及资产评估,入门推荐这本:
(8)《资产评估涉税百问》
资产评估可以为计税依据的确定提供重要参考,资产评估技术和报告是解决税收征纳双方价格争议的重要手段,在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债务重组、股权转让、企业清算等的税务处理及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反避税等税收征管工作中,资产评估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如果需要实操,推荐这本:
(9)《财务金融建模:用Excel工具(第四版)》
Excel和VBA技术贯穿全书,书中还有众多相关的Excel模板案例,实用性极高。
(10)《房地产税收面对面:实务与案例第3版》
本书作者拥有丰富的房地产实务经验,前半篇按照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介绍了各环节经常遇到的税收问题。高级解析篇先介绍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外税收中的常设机构判定原则等房地产公司难以回避的更高一级的税收问题;然后以一手资料介绍了吸收合并购地、精装房分劈成毛坯房与代装饰两个筹划案例,以案例来说明理论模型与税收实践的差距。
如果要更进一步了解,推荐三位财税大咖合著的:
(11)《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与会计实务大全(第二版)》
这本实务大全贯穿房地产项目开发全过程,涉及全流程、全业务和全税种。
清晰梳理国家法规和各地政策,并就实际应用辅以大量案例展现各类财税处理。是房地产财税人员翔实全面的教材,为房地产财务人员掌握每到环节涉税实操、提前做好税收筹划方案以及规避各项业务带来的涉税风险提供专业可行指导。
是一部实践和理论相互验证的行动指南,也是交易决策、税收筹划的案头常备书。
房地产
国际税收CRS推荐这本:
(12)《认识FATCA和CRS:涉税信息交换与全球资产透明全指引》
本书凝聚了作者在这一领域长期研究、积累的心血,以及作者在根西岛、泽西岛和英国等地具体进行FATCA和CRS下反避税合规与咨询工作的经验,知识性与实操性并存。
作为国内第一本全面系统介绍FATCA和CRS的著作,推荐阅读。
财富管理税收的书籍建议研读这本:
(13)《税务透明时代下的家族财富传承》
作者杨后鲁是普华永道大中华区超高净值客户税务咨询和财富传承规划业务负责人,是资深国际税务律师和跨国法律架构专家。
资深专家所著的财富管理税收书籍,推荐阅读。
另外,数字税推荐税务总局翻译的这本:
(14)《全球数字经济的增值税研究》
介绍了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增值税(货物和劳务税)给全球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各国税务当局和企业在实践中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探索如何改进和完善当前增值税(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提高其在数字经济环境下的征收效率。
研究热点数字税,这本是不错的资料。
二、财税网站检索大全
1.企业信息检索
(1)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页端和微信小程序均可访问。
(2)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原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目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及其基本信息已广泛应用到银行、保险、税务、社会保障、统计、人事、海关、外汇、公安、公积金管理、高检、高法,征信、电信、互联网等领域,在组织机构实名标识和验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奠定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商用查询工具大多要收费,这里先按下不表了。
以上两地址可查全国范围内企业的信息,
各地方也有商事主体的信息查询网站。
(3)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链)
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成员信息、变更信息、股权质押信息、抵押信息、法院冻结信息以及经营异常信息等。
(4)信用网
各地一般都会为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建立此网站,如信用深圳(链)
信用网可查到企业的备案信息、股东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企业参保信息、许可及处罚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以及警示信息等。
企业财产信息(部分)可以到以下四个网站进行检索:
(5)中国土地市场网
(6)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7)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涉及诉讼时,可以参考以下四个网址的信息:
(9)裁判文书网
(10)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1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12)中国法院网
企业投融资信息及相关信息纰漏可到以下10个网站了解:
(13)巨潮资讯网
(14)上海证券交易所
(15)深圳证券交易所
(1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17)中国债券信息网
(18)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19)香港交易所
(20)国家外汇局
(21)国家商务部
(2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
2.企业税务检索
(1)财政部
(2)国家税务总局
对了,全国各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都会公布在这里(链)
(3)海关总署
(4)各地地方税务局
(5)中国人民银行
(6)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7)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以上网站,可检索企业各方面的税务信息。
税务相关法规可参考以下几个途径的信息:
(8)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库
(9)地方税务局也有类似税法政策库
(10)税屋网
3.财税政策资讯
首先是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方税务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也会有各类政策资讯。
上市公司税收数据还可参考巨潮资讯网或香港交易所相关信息。
具体到个别公司涉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栏(同前)有全国各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到地方层面公布程度则有所不同,具体需要到地方网站查找。
和某些企业合作或到岗就职前可事先查询是否存在异常风险。
此外,裁判文书网也可查询个别公司是否和税务局存在涉税争议案件。
税务网也可以看到各种财税政策的法规、解读等各类资讯信息。
4.其他工具
(1)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2)转让定价国别报告
(3)深化增值税改革
(4)个人所得税改革
(5)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
(6)税收协定
(7)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税收指引
(8)各地汇算清缴文件,如深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
5.会计信息检索
(1)德勤会计准则
(2)普华永道
(3)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4)证监会会计部
(5)财政部会计司
(6)注册会计师协会
(7)上市公司财报(巨潮资讯网)
(8)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三、提纲挈领,税筹三境界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曾说: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
做税筹也会经过类似的阶段,
一是通过教材和考证学习专业的基础知识。
在这个阶段,税法相关教材都是夯实基础的好材料,税法法律及解读,以及税务师考试的科目(税一、税二、涉税法律、财会、涉税实务)也都是很好的资料。
二是学习实践税务师专业知识的过程,这个阶段最好的办法是进入税务师事务所。
在大所学习成体系的专业税筹知识,在小所学习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及客户。
三是在反复实践中形成自己的税筹思维以及迭代能力,对具体案例(至少自己专精的领域)能够给出典型方案以及把控风险。
在信息大爆炸以及社会分工高度细分的现在,有独到的见解可能并不容易,从萌新开始,经过多年的学习、思考以及实务经验,才能称为资深。
之后,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能再卷几层楼,就是大佬巨佬的范畴了。
四、说在最后
本篇所提到的书籍和网站等工具,可供绝大多数朋友日常和深度“查字典”,至于最新最前沿的财会税筹,就需要各类会议和各领域自身大佬面对面探讨请教了。
关于税筹的经典认知和方案,也可以参考我的专栏。
希望这篇财税税筹的资料汇总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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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特征是什么
(1)强制性: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对所有的纳税人强制性征税,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国家税收。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
它是税收的关键特征。
(3)固定性: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它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你想要知道的,我已经满足了你,作为老司机的我已经尽力而为了,接下来就要看你自己了,把它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储备,在学习的路上永不停歇,活到老学到老!!!。
普通发票开票方如果不交税对收票方有影响吗
谢谢邀请!
开票方不交税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开票方开出的是免税发票,比如生鲜肉蛋的批发零售是免增值税的,收票方可以用这样的免税发票抵扣所得税。
2.农业生产者开出的免税发票,收票方既可以抵扣增值税,也可以抵扣所得税。
3.开票方开出发票后欠税未交,但尚正常经营,收票方发票使用不受影响,可以正常用于抵扣所得税。
4.恶意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按偷税处理。
5.善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业务真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能重新取得合法增值税发票的,企业所得税可税前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重新取得合法发票的,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业务真实,发票合法取得,但开具发票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如果能提供充分证据,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关于有没有适合学习税收的入门书可以推荐的,税收低的冷知识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