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司以经营需要为由,要求本人去异地公司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以及公司不建议出外地的通知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异地警方冻结半年自动解除如何通知
- 公司想调我去外地工作,我不愿意,他们就让我辞职,这是否违返劳动法了
- 公司以经营需要为由,要求本人去异地公司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 为什么会收到外地社保通知
异地警方冻结半年自动解除如何通知
异地警方冻结半年,是不会自动解除的。
被异地公安冻结的银行卡,说明银行卡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这种情况下。银行卡是不会自动解冻的。如果确认没有违法犯罪,可以前往冻结你银行卡里公安机关申请解冻,如果你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放弃算了。银行卡也不会自动启动的。
公司想调我去外地工作,我不愿意,他们就让我辞职,这是否违返劳动法了
你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范围。如果公司改变你的合同约定,任意变动你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地点,属于公司违约;公司违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应该给你支付补偿金。具体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你的合同是四年,工作了2年,解除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且为你补偿金。具体法律条件为: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照第47条规定,你应该得到2个月+1个月的工资补偿。
公司以经营需要为由,要求本人去异地公司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做你身边的HR,讲明白劳动法律法规那点事儿】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经营地点是比较常见的事儿,但要判断员工工作地点变更,是否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关键是要看到新的工作地点上班对员工来说是否有实质性的困难。
例如,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公司依此在全国范围任意调动员工工作地点的,对员工来说就属于存在实质性困难的情形,很难被认定为合理变更工作地点,公司这样做就不合理。
如果没有实质性的困难,那员工有服从的义务;如果确实存在实质性困难,则员工没能到新的工作地点报道会被认为是有正当理由的,公司不得以员工旷工为由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与员工不能就调动工作地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其实是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情况,应当由公司主动行使解除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什么会收到外地社保通知
1.有可能是诈骗短信,因为社保局有什么事情要通知,是不会以发短信的方式通知的,一般都是以正式的书信进行通知的。如果你不放心,建议亲自到社保局确认一下。
2.这是该公司在推广他们的业务,可以不予理睬。
如果真是社保部门在推广,社保部门会直接联系你公司的。另外,你公司可以直接电话联系你辖区社保咨询一下这事情,问是怎么一回事情,社保部门就会给予你公司准确的答复的。这样做后,既稳当,不会失去社保部门真正的信息,又不会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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