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房东本人签合同安全吗

投稿 不建议 2023-08-21 21:17:27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屋,该赔多少违约金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不是房东本人签合同安全吗的问题,以及和为什么不建议做房东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不是房东本人签合同安全吗
  2. 农村俗语“门为房主宅为宾,东西厢房不住人”是什么意思有道理么
  3. 房东不是房子的本人,签的合同有法律效益不
  4. 想在上海做二手房东可以吗

不是房东本人签合同安全吗

不是房东本人签合同要注意:必须要有房东亲笔签名的委托给哪位被委托人的委托书,而且房东回来后要及时让他(她)补签合同(房子已过户的除外),并且你下的购房定金要打到房东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内并要求开定金收据。

购房是大事,半点马虎不得,像你这样房东委托一个又一个,感觉很不靠谱,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建议你谨慎一点按规矩走吧!

农村俗语“门为房主宅为宾,东西厢房不住人”是什么意思有道理么

“门为房主宅为宾,东西厢房不住人”,这句农村俗语从字面上看并不难理解,但是,具体说到农村传统民居时,容易出现歧义和误解。

而这句话中最容易被人误解,就是前半句,至于后半句,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方,在具体做法上存在很大差异。

1、门为房主宅为宾

“门为房主宅为宾”这句话里,包含的农村传统民居名称,即门、房、宅。

这里的关键是“门”,通常来说,指有两扇门扇的大门,单门扇的门,旧时称户,只有两门扇的门才称之为门。

一座宅院有两种大门,即正屋大门和宅院大门。到底是指院大门,还是指主屋(正屋、正堂、北房)的大门呢?

要知道这两种大门在农村传统民居的作用有很大差别,也是一些人在理解上容易出现偏差的地方。

在农村,传统民居在修建房屋时,有一个顺序,先建主屋,再建左右(东西)厢房及其他附属建筑,再修建围墙和大门。

当然,也有一些人家,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一时还没有能力建左右厢房,也要先建主屋,再修围墙和大门,等有经济能力了再建左右厢房。从传统建房习俗上来说,这种顺序不能颠倒。

如果修建一个新的宅院,特别忌讳在任何房屋都不建的情况下,先把围墙建起来。其原因是民间认为先建围墙再建主屋,像一个“囚”字,即牢房的意思。民间认为,这样做,家里会出犯人,这自然让人忌讳。

这主要是古代官府流放犯人到边远之地,没有现成的牢房,先把用围墙或木栅栏将一块荒地围起来,再把犯人押送过来,让犯人修建牢房,这样既节省了开支,又可让犯人有事可做,一举两得。

因此,过去农村在新地方建住宅时,特别忌讳先将宅基地用围墙围起来,其后再建房屋。旧住宅的房屋翻新除外。

农村到一处新地块建房,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把建房的地平好后,建正屋的时候要进行“放线”,也称“放样”。在“放线”之中,首先要确定轴线,俗称主线。

坐北朝南的正屋中轴线称子午线,在古代方位划分的“二十四山”之中,子为北,午为南,也就是南北走向的轴线。

过去农村风俗,在确定正屋子午线的时候,比较讲究,一般都要举行一种民俗仪式,之后才开始打基础。

在农村传统民居中,这条线不仅正屋的中轴线,也是整个宅院的中轴线,还是确定正屋大门朝向以及整座院子朝向的一条线。

新宅院其他所有的建筑设施的修建,都必须服从这条中轴线。

正因为如此,正屋又被称为主屋,在整个宅院的房屋建筑中处于主要地位,也是处于统治地位:

一是其他的房屋建筑不能高于正房。其他房屋建筑包括左右厢房,四合院中的倒座倒,还有其他一些附属建筑。这些建筑不能比正屋高,至多也只能与正屋一样高。

在农村传统民居中,通常来说,这些建配套建筑要比正屋稍矮一些,一般相差数寸,也就是10公分左右。这样就是为了区别房屋的主次。

二是正房的朝向就是宅院的朝向。我们通常说一座宅院坐北朝南,或者其他的朝向,指的就是正屋的朝向,不是指大门的朝向。

大门的朝向不一定就是宅院的朝向。这里以坐北朝南的三合院和四合院为例,三合院和四合院的院大门一般开在东、东南和南方,又以东南方为最佳,民间俗称青龙门。

也有的宅院大门,根据周围的环境等多种不同因素,朝向为其他方位。

宅院大门就不一定开在院子的中轴线,按传统民居修建的习俗,院大门不能直冲正屋的堂门大门,形成穿堂之势,一般要偏差中轴线。

再说,过去农村,有一些人家的围墙是封封土墙或石头墙,院子大门是柴门。还有一些地方,如长江流域,很多院子虽然有正屋和左右厢房,甚至还有倒座房,但院子是开放式的院子,没有院子大门。

因此,农村传统民居的宅院大门朝向不一定是宅院的朝向。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在农村传统民居宅院中,宅院大门并不是一宅院之主,属于宅院的附属建筑之一。

古代把宅院的大门比喻为宅院的“冠带”,也就是人的帽子和腰带,是一种外观形象。虽然能够体现一座宅院的内在风貌,但并不是宅院的内核,也就不是什么“主”。

人的“冠带”是可随时更换,旧的换新的,朴素的换华丽的。一座宅院的大门也同样如此,家里贫穷时大门也就建得简朴,家里富起来后,可以换成气派的大门。

那为什么说堂屋大门是“主”呢?正屋是宅院所有房屋中的主屋,而主屋的关键部位又是堂屋及大门,堂屋和堂屋大门连为一体,因此往往用堂屋大门来代表堂屋。

正屋位于宅院的中轴线上,而堂屋大门正好横跨中轴线,是正屋的中心。堂屋大门的朝向也就是正屋的朝向,也是宅院的朝向。

过去农村传统民居中正屋有两个核心的部件,都是正屋神圣的部件。

一是堂屋上方房顶主梁。有的地方俗称梁木,正中凿有四方洞,放了建新房时一家人的生辰八字、五色线等,外用红布包裹,纵向两端用铜钱钉牢,横向用红线牵一枚铜钱和绑一双筷子捆住。正屋上梁有专门的仪式,非常隆重。

二是堂屋大门。堂屋大门从选料到做工,都非常讲究,有一些地方还特意加入了一些民间认为可以避邪的木材。比如,古荆楚之地,旧时,农村民众喜欢用桃木做堂屋大门的门闩架有门闩。安装堂屋大门时,也同样有隆重的装门仪式,俗称上堂屋门。

从民间风水习俗的角度来看,堂屋大门被赋予了很多重要风水方面的说法。过去农村民众迷信地认为,正屋的兴衰,甚至整个宅院的兴衰,都由堂屋门作主,堂屋门的风水好,房屋及整个宅院的风水就好。

农村有一句俗语说:“卖房不卖门,卖牛不卖绳”,这句话中的“门”也是指正屋的堂屋的两扇大门,也说明堂屋大门在农村民众心中的地位。

于是,过去农村传统民居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关系:堂屋大门是正屋的“主”,正屋是客,正屋又是宅院的“主”,其他建筑是客。

这就是“门为房主宅为宾”的意思,也是我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特点。

2、东西厢房不住人

这句话也容易让现在的人误解。现在农村,家庭已变成了小家庭化,一座传统宅院住一户三四口之家,大多数房间空闲在那里,冬冷夏热的东西(左右)厢房当然就不用住人。

过去农村家庭子女多,有十个人口左右的家庭非常普遍。还有一些大家庭分家后,因没有能力建新房子,几十口人挤在一个院子里。不仅东西厢房挤满人,因没地方住,还是空坪搭建窝棚住。分家后能够住在东西厢房就很不错了。

即便是旧时农村大户人家,东西厢房同样要住人,一般将家里的佣人和长工安排在东西厢房住。好一些的东西厢房还用来作客房。

上世纪五十六十年代,甚至部他七十年代出生在农村的人,对这种拥挤的住房,应该还有深刻的印象。

实际上,“东西厢房不住人”这句话中的“不住人”意思是,不能把老人和家里的主人放在东西厢房住。

这句话与上一句“门为房主宅为宾”,在意思上是有关联的。一个宅院的房屋有主次之分,房屋的居住也有尊卑之别。

旧时农村,在传统民居中,爷爷奶奶住正屋的西房,儿子儿媳住东房。如果正屋是平房,那孙子孙女就只能住东西厢房了。如果正屋是二层楼房,孙子孙女住二楼,住不下时住东西厢房。

另外,“东西厢房不住人”这句话还暗含一种意思,即“东西厢房不停灵”,也可以说是“东西厢房不放人”,也就是老人去世后,不能把去世老人摆放在东西厢房,要放在正屋的堂屋(正堂、厅堂)内。

如果把去世老人摆在东西厢房,就是对老人的不尊重。只有摆放正屋的堂屋内才算是“寿终正寝”。现在很多农村依然还是这样习俗,老人要死在住宅的正房内,死后要摆在堂屋内。

农村有一句老话说:“老人住东西厢房,家里有不孝儿郎”,指的就是上面说的两层意思。

房东不是房子的本人,签的合同有法律效益不

首先,我想问一下:你提问时所说的“房东的媳妇”是指房东的谁?如果是指儿媳妇的话,而且“房主从来就没有露过面”“合同上面也没有说过是媳妇代理的”,那么不排除是儿媳妇利用亲人关系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租从而获取利益;当然,这个“房东的媳妇”也不见得说的是真话,如果她根本不是房东的家属,而是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出租房屋获利也有可能。

从法律上来讲,房东不是房子的本人,签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益的,是不合法的。建议你去找和你签约的人,提出面见房东,重新拟定合法房屋出租相关条约文款合同或请求退租。与房东核实事实情况后再做定夺。如果生活条件实在是负担不起的话,你可以出示相关证明和合同,再将房屋转租给其他有租房意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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