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 建议刑事责任年龄起点降至13周岁 新闻早餐 2020.5. 11 星期一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人大代表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降到12岁,你觉得有必要吗的问题,以及和不建议调整最低刑事年龄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人大代表建议刑责年龄降至13岁,你怎么看
  2. 2021法律规定刑事年龄
  3. 青少年犯罪趋于低龄化,专家认为原刑事年龄14周岁应降为12周岁你怎么看
  4. 人大代表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降到12岁,你觉得有必要吗

人大代表建议刑责年龄降至13岁,你怎么看

刑事责任年龄该不该降?

这个讨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已经记不清了。但是争论仍在持续,此类事件也在不断发生。

一个又一个血淋淋的事件,不断挑战我们的底线。每一次此类事件的发生,刑事责任年龄该不该降低的讨论又会再度出现。针对校园暴力,过去有工读学校发挥作用,但现在基本没有了,这些施暴的学生在法律上未能受到惩治,家长领回去如果能认真管教倒也好,如果不能有效管教,又流落到社会上,带来的危害更大。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必要的,但降多少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论证。目前有关部门急需采取措施治理这种现象,但关键是要治本,从法律上加以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归根结底是社会原因。尤其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继而伤害他人的情况很多。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既是社会的危害者,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解决不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

由于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缺少具体的帮教处罚措施,使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期干预和矫正仍不足,“前期预防”还远远没做到位。“前期预防”还没做好,就盲目降低刑责年龄,解决不了问题,也颠倒了因果关系。

从社会防卫的角度来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是不理性的。过早让孩子接受刑法处罚,贴上罪犯的标签,这种孩子日后更有可能犯更严重的罪。

对待孩子犯错误要有一个底线,宽容而不纵容。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两个极端,第一是一罚了之,第二是一放了之,缺乏中间的过渡措施,要用教育性的措施去替代刑罚。简单地说,就是孩子生的病要用孩子的药物去治疗,不能用成年人的药物去治疗。

如果13岁孩子杀人,我们就把刑事责任年龄降到13岁。又出现一个12岁的孩子犯罪,再降到12岁。我们还有10岁摔童案,再降如果按照这......如果按照这个个思路,没有一个底线,这是完全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应转变观念,对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从它还很微小、不严重的时候就要及时关注和制止。

应鼓励一些社会保护组织和社会支持系统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比如支持和欢迎志愿者队伍、社会工作者等直接参与社区矫正和帮教少年犯的工作,同时让未成年人多参加社区服务活动,有利于对他们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我公众对个案暴露出的少年行凶者的行为感到震惊、担心,但更可怕的是孩子扭曲了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如果在这样的三观指引下,他们将会发展成长成什么样的人?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我们应当反思的是,对孩子的培养、教育是不是出了问题,而不应因公众的反应轻易改变刑事责任年龄。

现在各种影视网络媒体传播的内容,夹杂了大量的暴力打斗,社会舆论环境对学生的影响太大;各种媒体对家庭暴力、街头巷尾斗殴事件毫无顾忌地传播,这对学生起到较深的潜移默化作用。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事后惩治,起到的是威慑作用。我不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要动辄就动用刑法,它对人是一辈子的影响,还是应以教育帮助为主。”不能轻易调整、降低现有的刑事责任年龄,目前我国并没有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作系统统计,只是看到几个极端案例,不能单纯地以偏概全,以此作为修改刑事责任年龄的依据。

刑事责任年龄的修改还涉及刑法的立法技术问题,刑法以14周岁作为未成年人和具有独立意志成年人的分水岭。“凡是没有达到14周岁的,我国刑法都认为其没有独立意志,作为一种特殊对象保护起来。成年人对他们的侵犯,不管同意与否,都可以判为强奸罪、拐骗儿童罪、猥亵儿童罪等。”如果一旦采取刑事制裁,对未成年人就有了污点阴影,虽然我国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相应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在孩子心理上是一道坎,很可能会自暴自弃。我们在降低刑责年龄前,似乎还有些事情没有做好

大家一定坚信,每一个孩子,生来都不坏。而是后天的成长环境,让一些孩子变得暴力,变得让我们无法理解。然而,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是我们全社会的义务。在我们还没有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情之前,用其他强硬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想必并非上上之策。

毕竟,堵!不如疏!

2021法律规定刑事年龄

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经报道,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内容当即被刷屏。

在此之前,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在《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即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八种特定犯罪情形下(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十二周岁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无论实施的行为有多极端,造成的影响有多恶劣,也不论该行为被刑法制裁有多严厉,都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近些年的恶性犯罪案件中,行为人因不够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不受刑法制裁的结果,直接冲击着人们朴素的社会正义感。

在刑法上,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就是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刑事责任能力,是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既对自己的行为性质、后果等有所认知,又能根据对自己的行为认知,控制自己为或者不为这种行为的能力。那么,对于年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可能还处于读小学的人而言,他们的认知能力有限,是否具有刑法学意义上的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一直处于争议之中。

本次刑法修正案对此争议的一锤定音,回应了人们对朴素正义的期待。此后,已满十二周岁而不满十四周岁的这类人,不被追求刑事责任的“优厚待遇”随即被取消,年龄不再是他们加持的“护身符”。“他还只是个孩子”瞬间变成“他不再是个孩子”,“他”需要独自面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立法者意图通过刑罚的威慑力来遏制低龄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行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并不会因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而彻底解决。其他“问题少年”,可能还会“故伎重演”,甚至“变本加厉”转向犯罪;受过刑罚惩罚的未成年人,也还可能会制造出更大的社会危害。惩罚从来都不是目的,司法实践中也一直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从成因上看,未成年人的这些问题可能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重因素影响的结果。预防和治理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一起努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行为管理、法治教育和社会引导。在同日通过的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进行分级管理,强化家庭、学校、社会的干预,以及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的矫治等,也正是对降低刑事年龄的积极呼应。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不断完善矫正、教育制度。预防和治理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需要凝聚全社会力量,让未成年人认识法律、守住底线、茁壮成长

青少年犯罪趋于低龄化,专家认为原刑事年龄14周岁应降为12周岁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我刚刚回答了你的未成年人低化学校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问题。这么快又来了一个判刑年龄问题。我个人觉得,年龄是界线问题,无论孩子多大,杀人都是不对的。只要是恶意杀人,八岁以上就要入刑。否则还会出现更小的孩子杀人的恶性新闻。

附我刚才的回答。关注我们,一起成长。

青少年犯罪趋于低龄化,学校怎样审视“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文,方方梦语

2小时前·新乡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科长教育领域创作者

谢谢邀请。已关注你,做个记号,此时开车出门。回来认真回复此问。感谢信任,关注我们,一起成长。

青少年犯罪趋于低龄化,学校怎样审视“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刚才忙完工作己发现,此问题己推荐首页点赞N多了。其实我只是留言开个头,给问题做个记号而已。这个是头条机器人推荐的设置问题,只要没有敏感感词,一律推荐,只于是不是优质,人工评估。可是人工评估又如何忙的过来呢。

我们不讨论头条的缺陷问题,我们扎扎实实做文章,一直说多了头条的不好,怕文字被和谐了,大家又看不到我写的内容了。头条推荐机制有缺陷,但是头条给了我们草根展示能力的机会,这是头条最值得称道的事。我们不能因为头条的小缺陷,把头条的功劳抹杀了。

我不白写上面这这段话,头条号兄弟别和谐我,我是想借头条的缺陷,讲一下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有缺陷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缺陷,掩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功劳。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缺陷所致,未成年人犯罪成本太低,判罪太轻,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我们不能忽视这个根本性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再讲学校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就好讲多了。

学校教育是我们国家未成年教育工作的主阵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也是我们国家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方针。

学校最近有思政课进课堂,学宪法,法治在线小话剧,小小法官在行动等等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就以我市法治教育为例,我市教育系统于上周刚刚对法制副校长,思品课老师,机关科长,两百多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法治教育培训班。培训主题是依法治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应用与学习。全国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都做到了全面发展的状态与高水平。这个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家长大可放心。

讲完学校未成年人教育问题,我还想讲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问题。虽然此问题里并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但是,这是我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身为学校安全科长,每年都会参与几起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审查工作。有些案子触目惊心,但是问题根本,确是来源于家庭和社会。有不少问题还真不是学校教育能顺利完成的。在家庭教育这个主阵地上,学校也只能是讲讲课,对家长做个指导与提醒。而学生的行为习惯,法规边界,都是家庭生活点滴养成的问题。比如,我们家有个小活动,每天中午十二点三十八分,全家必看《今日说法》,这个事情坚持久了,孩子的法律法规意识不用讲都很强。这些做在细节处的工作,往往在孩子成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工作。

时间关系,今日中午随笔写了点心得,不一定合出题者的心思,但是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真实感受。与网友分享一下。感谢信任,关注我们,一起成长。

人大代表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降到12岁,你觉得有必要吗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和担心。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机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平川提出,

建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将现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降低到十二周岁,将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十六周岁调整为十四周岁,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觉得应该再调低一些,至少低至8岁。

现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满8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8-16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在孩子犯错的年龄越来越小,不知道是不是游戏引导的呢。

按说这年龄的小孩,正在探索求真的年龄,那里会想到杀人之类的呢?

一说到游戏暴力问题,连美国总统老特也曾经说:

“电子游戏啊、电影啊、网络上的东西啊,真的太暴力了,太可怕了,我亲眼看到了那些内容,真的令我感到震惊。”

他表示希望能够减少游戏中的暴力场景,更好地保护青少年。

《使命召唤》、《侠盗猎车手》这样的专门模拟暴力、犯罪和杀人的游戏本来是部队上用来训练军人的东西;结果好多青少年罪犯都承认他们经常会玩这些游戏。

电子游戏给予了玩家暴力体验,让他们脱敏,让他们在现实中更倾向于暴力手段。

青少年追责的年龄应该调低,只是一个度的问题,游戏严查暴力应该也要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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