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你认为成立业委会利大还是弊大和不建议成立业委会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你认为成立业委会利大还是弊大以及不建议成立业委会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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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成立业委会利大还是弊大
这要看业委会的领导班子是否正派,办事是否公正、公平、公开及认真负责任的态度,别光为了挣到钱与物业公司同流合污,不帮业主维权及办事。或光为了挣钱,与物业公司争权夺利,相互制约,背后拆台,两败俱伤;或有好处靠前,没好处靠后,有事推给物业公司,不帮业主解决实际问题。总而言之,我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弊大于利。
小区欢天喜地成立业委会,业委会初期群众基础也不错,为什么后期越来越多人要罢免呢
业委会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关踺在于人,能够长期的坚持下来为业主们服务是很不容易的。
我原来住的小区10年前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来小区业主们和物业发生了较大的冲突,又重新选了二次业主委员会,现在的业主委员会选的很成功,主任是一个央企退休技术干部,提前退休后自己领办过私企,有钱,有文化,有管理能力,最主要是有老一辈知识分子的奉献精神。业委会还有一个副主任是个热心肠的女退休工人,为小区的通暖工程,收费标准,补办房产证等小区大事出尽了力,平时也乐于帮助他人,每次遇到这两位业委会主任我都很尊重感谢。这几年这两个人岁数大了想辞职,但是小区确实找不到人接班,两个人仍然在坚守阵地。
我现在住的小区就没有这样幸运了,这个小区是新小区,和过去住的小区不同,业主来源复杂,新市民较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主委员会一至选不出来,去年在社区协调下,几个业主自发的充当了临时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主要任务是所谓的”维权”,为车子棚,绿化,收费和物业公司发生了冲突,最后发展到破坏小区公物,凡是“业主代表”,认为不合理的小区建设肆意拆除,并且拒交物业费,最后事情闹大了,触犯了法律,被公安机关按寻衅滋事罪刑拘。
从新老小区的业委会看来,第一个虽然是老小区,业委会和业主们综合素质高,这个小区收费低,管理的也基本满意。第二个小区是新小区,人员成份复杂,从主动站出来充当业主代表,为了应合极端民粹,走向了犯罪,这样的业主代表以后不会有人主动再干,因此小区现在没有业委会,大小事由开发商及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说了算,就目前看选个业主委员会没有人选。
为什么有些物业公司不希望小区成立业委会
我有亲身经历。我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一直对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百般阻挠,甚至可以用怕的要死,恨的要命来形容。为什么呢?因为一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就多了一个“婆婆”,并且这个是朝夕相处,时刻看得见,联系最密切的亲“婆婆”。多一个“婆婆”,就多一双监视的眼睛。这个“婆婆”很可能不招物业公司待见,因为他爱挑剔,爱找事,比如,物业费高不高?小区公共活动场地不能乱摆摊,垃圾清运及时不及时,监控安装有没有死角?车辆停放要有规矩,健身器材要经常维护,电梯要定期检修,绿化带要及时修剪,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等等。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不满意,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反映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发现这些问题后直接责令物业公司尽快解决。这时候,物业公司会感到处处不适应,但又不敢直接对抗。这样,物业公司就会想,要保证自已的“自主权”不受侵犯,最好的结局就是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当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就会绞尽脑计,千方百计,设置障碍进行阻挠。
业主成立业委会有没有什么弊端
有!非常多,一,都想为自己的利益而参选。二,五位业主委员会人员,五个蛀虫。三,一千个小区有八个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为业主服务的,那己经是非常了不起了。四,搞私利的重点是三个方面,车位,大修回扣,免自家物业费。五,只要没有党领导,没有组织,社区监管,换十届等于零!六,急需法律跟上,法律,法律,法律!七,单一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基本无用,力量不平衡,与物业公司矛盾永存。八,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连席会议制,这需立法。这样方可与物业公司抗衡,才能得到交高的性价比服务。今天先说上这些,要想管理好小区,细节太多,工作量极大,首先要得到政府的支持,法律的支持,业主的支持,才能真正的办好大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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