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妓女违法吗

匿名 为什么 2023-08-24 04:46:10 -
日本古代妓女的发展 日本艺妓卖淫吗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古代妓女违法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古代妓女违法吗以及中国小姐为什么不合法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为什么“嫖娼”犯法,而“约炮”不犯法
  2. 古代青楼是合法的吗
  3. 古代妓女违法吗
  4. 为什么黄海波、李云迪、王力宏多金帅气还嫖娼

为什么“嫖娼”犯法,而“约炮”不犯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嫌卖淫嫖娼。卖淫嫖娼具备两大特征,一是存在钱财交易,二是发生了性关系。男女双方单纯出于获得性刺激或性满足的目的而发生性关系,只要不涉及钱财交易行为,则其并非当然违法。这类行为容易发生在离异、感情受挫、好奇心重的这几类人身上,她们的目的并非是通过发生性关系从而获得报酬,而是为了满足好奇心、获得心理安慰、报复恋人及获得性满足等,这是其与卖淫嫖娼的根本区别。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嫖娼行为的违法的定性不难看出,约炮仅仅是发生了性关系这一要件。而并不符合存在金钱财物的交易的这一要件。因此单纯的约炮不构成违法。但一旦有其他因素存在,如触犯到重婚,传播性病等同样会认定为另案处理的。

古代青楼是合法的吗

在古代,卖身也是要上税的,青楼自然也就是经过登记、缴纳赋税的合法买卖了,而且朝廷自己也经营有青楼,被称为“官妓”。而且,娼妓最早源于周襄王时期齐国管仲设立的“女闾”,是属于官方经营的妓院,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娼妓源于官方,乃是合法买卖

近现代历史学家在《唐代社会概略》中有载“中国娼妓之起源,大概胚胎于周襄王时代,齐国管仲之设女闾,即其作俑者。”

△管仲发明了娼妓

而在《战国策》中也有“齐桓公宫中女市女闾七百”的记载,可见娼妓最早便是官方经营的官妓。按照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也就是说二十五家为一闾。《坚瓠集》续集里说,管仲设女闾七百,为一万七千五百家,而这些妓女的主要来源便是努力,也就是所谓的“奚”。此后,各诸侯国纷纷效仿。

此外,官妓之中往往还有一类“营妓”,也就是专门为军队服务的。最早发明者是越王勾践,而正式成为制度则是在汉代,到南北朝时达到顶峰。

△李师师便是青楼名妓

而管仲之所以开办官妓,则是由于以下几点重要作用:一是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就是“花粉钱”,这是开设官妓的最基本目的,这是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重要资金来源。二是满足男子需求,保护良家妇女不收骚扰,这大大有利于社会的安定,这可以大幅度降低“奸淫”之类的犯罪率。三是吸收人才,在外交频繁的时代,国家可以从官妓中选出优秀者,选送给他国,不论是联络关系、亦或是败坏他国朝政,乃是兵不血刃之法。

△青楼接待的基本都是达官贵人、风流才子

在此后的历朝历代,青楼虽然不再专由官方开办,民间亦有经营者,这个被称为“私妓”。而私妓也可分两类。一类是向官府正式注册登记,以便于朝廷管理和收税,而为了便于管理,官方也设有相应的专门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而另一类则是无照营业户,乃是名副其实的私妓,这个才是被官方所不允许的。

青楼不同于妓院,乃是高雅之所

“青楼”二字最早并不指妓院,而是指青漆涂饰的豪华精致的楼房,乃是风流才子、达官显贵雅集的场所。因富贵人家的姬妾和家妓大多数都居住在此,所以到了唐朝的时候,人们才逐渐将“青楼”统称为烟花柳巷的风月场所。

△青楼无疑要比妓院更为高级

与妓院比起来,青楼无疑要更为高级一些,虽也经营皮肉生意,但却并不以此为主。在青楼之中,通常有两种从业人员,被分别称为“清倌人”和“红倌人”。“清倌人”是指卖艺不卖身者,她们通常拥有一技之长,歌姬、舞姬、乐姬便属于此类,她们通常是文人士子、达官显贵交流聚会的调剂品。“红倌人”则是卖艺也卖身的妓女了,但是相比于一般的妓院,青楼之中的“红倌人”不仅数量很少,而且档次很高,接待的一般都是些达官贵人、风流才子。

△“秦淮八艳”便大多出自青楼

而青楼从业人员的主要来源,则有三类:一是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不属于个人,而属于家人,往往是一人犯罪、祸及全族,妻女被充入官妓,乃是历朝历代的主要做法。二是奴隶买卖,古代的奴隶买卖极为严重,曾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已经沦落为牛马之类的畜生,被买入青楼自然也就不难以接受了。三是堕入风尘,这属于一种变相的人口买卖,原本均是良家妇女,或者因家道中落,或者因天灾人祸等等,原本的良家妇女无奈之下被卖入青楼,《北里志》里面所说的“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便是此类。

综上所述,古代的青楼不仅合法,而且受朝廷保护,乃是朝廷的一项重要的赋税来源。

古代妓女违法吗

不违法,那时候,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占据历史舞台,他们本身不自律,随所欲为,腐败天下,怎能想办法治国?只是无能为力!那年代部分女人,为了混饭吃,不得己而为之。

为什么黄海波、李云迪、王力宏多金帅气还嫖娼

王力宏为什么嫖娼?

前段时间有知名钢琴家李云迪嫖娼,近期又有明星王力宏嫖娼,引发了大家对于嫖娼问题的讨论!真好最近看了中国性学第一人潘绥铭教授写的《生存与体验》一书,里面提到男人嫖娼的十七种心态。因为有点长,所以我结合男人的心态与自己的理解把它归结为八点解读一下男人嫖娼的心里。

一、好奇心,然后就做了自己控制不住的事情,一部分嫖客是出于好奇的心理才会去嫖娼。

二、为了追求刺激。因为在性的审美、性行为偏爱、性的心理刺激方面,他所拥有的性伙伴(女朋友或者老婆)不能满足他。有一些夫妻性爱已经习惯成自然,断无更新的可能,在嫖娼时,男人能够探求到除老婆之外的女人,在老婆之外的女人身上得到性刺激,于是想去小姐那里寻求“刺激。

三、大多数嫖客相信一个女人一个味,为了追求新鲜感而嫖娼,在一起久了,难免会失去新鲜感,这个时候男子为了追求新鲜感,可能就会选择去和陌生的女子发生性关系。在嫖娼之前,寻求的一种理想化的性,嫖娼中的性技巧享受、性快乐程度,可能抱有过高的期望、嫖客会选择自己喜欢的性服务项目。

四、大多数嫖客在挑选小姐的时候,是随机的、碰上什么样的就选什么样的小姐。嫖娼直截了当,不像搞小蜜那样麻烦,容易惹事生非。

五、嫖客能够把性、爱、婚分开。嫖客认为找小姐不会伤害到女朋友或者老婆。因为嫖客不会对小姐产生感情,不会娶小姐做老婆,不会对家庭产生影响。

六、嫖娼,有时是为了跨越阶层的鸿沟。如在美女和丑男之间,和有钱老头之间,存在一道鸿沟,但再美的小姐面对足够的金钱,也不会拒绝一个丑男或老头。

七、一些中年男人之所以嫖娼,还有一种对于“老之将至”的深深恐惧。一方面,他们试图通过与年轻小姐的性生活来证明自己仍然生机勃勃;另一方面,他们又想以此给自己行将逝去的年华留下一些记忆,以便在垂暮之年不会感叹自己“白活了一辈子”。

八、有的嫖客是把性行为和自己的整体人格和道德水平分开的,不觉得性行为有多少道德上的意义,嫖娼不等于道德水平低下。也就导致有些男人,本来不是专门为了嫖娼,主要为了应酬或者“陪绑”。但是强势人物刻意寻求嫖娼,那么别的男人也就只好顺坡下驴了。如果别人都嫖小姐,只有你一个人不嫖,你就会得罪其他所有人。

有人认为嫖娼是正常现象,有人认为嫖娼是非常不正确的,但是嫖娼本身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不仅警察抓,被传染性病和艾滋病等,还要受到道德谴责的事情,在良心上更对不起女朋友或者老婆。

一、2021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嫖娼是否会留下案底

所谓案底,就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嫖娼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不算刑事犯罪。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对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有留有案底,这对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如果有嫖娼案底是不能通过政审的,比如说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都会要求你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你有违法记录,可能会写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还有会影响到子女当兵服役。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古代妓女违法吗和中国小姐为什么不合法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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