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玲珑 碧血阁的幕后主使是谁 人物太复杂,让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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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梃击案”的幕后主使是谁
  2. 认定虚开的主要证据

“梃击案”的幕后主使是谁

“梃击案”是明宫三大疑案之一,一直没有定论,某些细节太不符合常规,而且被匆匆结案,导致死无对证。关于主谋,大体上来说有三种推论,一种是太子朱常洛自编自导说,一种是郑贵妃主谋说,还有一种是郑国泰擅自做主说,三种说法。不过,无论哪一种说法,都存在明显漏洞。

“梃击案”过程

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下午,慈庆宫突然闯进来一位不速之客,“以梃掊仆守门内侍一人,韩永用等呼集执之,送部鞫审。”

此人作案工具是“梃”,即棍棒,打倒了一名守卫宫门的内侍,没来得及继续行凶,就被制服,送交有关部门了。

慈庆宫是太子宫,光天化日之下,竟有陌生人闯入,并且行凶伤人,案件首先被交给巡城御史刘廷元审理。刘廷元问了半天,只搞清楚了此人叫张差,别的什么也问不出,张差说话颠三倒四,明显有精神病症状。

于是刘廷元上疏,“迹涉风魔,貌如黠猾”。说张差表现像疯子,相貌像奸猾之徒。审不出结果,就将张差交给了刑部,由郎中胡士相负责。经过审问,胡士相又得到了一些信息。

据张差交代,他因为跟村邻闹矛盾,被人家烧掉了柴草,就决定进京告御状。他上个月中旬就到了京城,事发那天,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进的皇城,只记得从东门(东华门)进来的,一路上也没人阻拦,就一直走到了慈庆宫。在慈庆宫门前,他遇到了内侍的阻拦,就拿棍棒打倒了内侍,然后就闯入慈庆宫。可刚闯到前殿廊下,就被人制服了。

胡士相也没有审出太多有价值的信息,他作出的结论根刘廷元一致:此人就是个精神病患者!建议“按律当斩,加等立决。”

似乎案子该了结了!

案情大转折

事情因一位叫王之寀的刑部主事,发生了重大变化。王之寀注意到一件事,刘廷元和胡士相的关系不一般,俩人不光是浙江同乡,还是姻亲关系,而且他们都与一位贵人关系很紧密——郑国泰,即郑贵妃的弟弟。所以,他很怀疑,刘廷元和胡士相做出的结论,存在阴谋。

于是王之寀利用自己当值的机会,悄悄提审了张差,以不说实话就饿死他恐吓,从张差的嘴里掏出了惊人的消息:张差受一个叫马三道和李守才的牵线,认识了一位宫里的太监,是这位太监把他带到宫里,并给了他棍子,让他见人就打,往死里打,打死人由他们负责救我,事成后,作为回报,张差会得到几亩地。

这份截然不同的口供,立刻在朝中炸开了锅,证词不但推翻张差是神经病的结论,而且直指该事件是一场有预谋的刺杀活动。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件事明显有朝中大臣卷入,欲盖弥彰的刘廷元和胡士相就很可疑,背后的郑国泰、郑贵妃半隐半现!

朝中形成了两派,一派以东林党为首主张追查到底,一派主张立刻结案。详细过程不说了,不是几千字能说得清的事。最终,万历皇帝没顶住压力,对张差再次公审。这一次,结果更具爆炸性。

张差又交代了两点:涉及此案的除了他,还有五人,太监庞保、刘成,马三道、李守才和张差的姐夫孔道。最关键的一个证词是,庞保和刘成向张差交代,如果能打入宫门,打死太子,吃的住的你就什么都有了!

性质完全变成了,对太子的蓄意谋杀!蒙在“梃击案”上的一层迷雾,被一阵风吹散,似乎快水落石出了!

草草结案

庞保、刘成浮出水面,谁心里都是明镜似的,背后那个人,非郑贵妃莫属!他二人正是郑贵妃的心腹太监。

案子没法继续审了,除非拘捕郑贵妃和郑国泰。郑贵妃也展开自救,她向万历皇帝哭诉,她本人对此案真的一无所知。郑国泰也给自己上了一份自辩疏,不承认他参与了此案。

郑贵妃是强词狡辩,还是真心话,亦或是向万历招认了,都不得而知。结果就是万历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提醒郑贵妃,解铃还须系铃人,你必须求得太子的谅解,这事才能完。

万历说这话也真不容易,让自己的心头肉向政敌太子低头,可不这样,他压制不住大臣们。郑贵妃只好领命向太子哭诉“冤情”,太子朱常洛也明白了父亲的意思,只能就坡下驴,说:这件事就是疯子张差干的,赶紧结案,不能搞牵连!

太子一发话,万历腰杆硬了(可怜得要靠儿子撑腰了),他立刻发话:按太子的意思办理,不许再挑拨离间我们的父子情!

一顶大帽子压下,张差被草草处决。审理庞保、刘成就更有意思了,俩人没有张差对质,死不承认。万历为了安抚大臣们,下旨杖毙庞保、刘成,马三道、李守才、孔道三人被流放。

一场惊天大案,就这么草草结案了!

这场看似清晰,实则充满谜团的案件,因为直接证人的处决,最终成了无头案。长期以来,关于此案的幕后真相,一直争议不断。

真凶的三种说法

朱常洛自编自导说

“梃击案”的利益双方,就是太子朱常洛和郑贵妃。按照谁得利,谁就是嫌疑人的说法,“梃击案”最大的受益人就是太子朱常洛,他彻底坐稳了太子位;最大的受害人就是郑贵妃,她再也不敢帮儿子谋太子位。

另外,张差的行刺过程,太不合常理,像演戏似的,连把刀都不带,愣闯太子宫,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谁能演这样的戏?太子呗!

所以,从动机、得利和行刺表现,这三点,太子有嫌疑。

不过,张差的交代丝毫跟太子没有瓜葛,庞保刘成也不是太子的人,还有刘廷元、胡士相的审讯,似乎也没有太子的影子。所以,说太子自编自导,证据缺失太多,有点匪夷所思。

郑贵妃作案说

比较公认的说法是郑贵妃主谋,除了她有强烈的动机外,证据链都指向了她,就缺少庞保和刘成的供词。万历皇帝匆匆结案,说明万历本人都确认,凶手就是郑贵妃!

唯一解释不通的就是作案方式,如何搞得跟闹剧似的,是中间出了什么叉头?还是庞保刘成办事能力太低,说不清了!

郑国泰自作主张说

这个说法也可能存在,不过可能性不大,庞保刘成不大可能,在郑贵妃不知情的情况下,做这么大动作。即便如此,也可归为郑贵妃作案,性质一样。

案中有案,没有尾声

其实,处决相关人犯后,此案一直没有停止发声,王之寀为这件事斗了一辈子。案件发生后两年,他被以“贪污罪”革职。几年后,朝臣们纷纷为王之寀鸣冤,他又被重新启用,官复原职。

王之寀上任,再多次上疏,谈“梃击案”和“红丸案”,试图辨清真相。因此,王之寀得罪了一批心怀鬼胎的大臣。最终,他被魏忠贤下狱,惨死狱中。

“梃击案”之所以扑朔迷离,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已经脱离了简单的案情事实,牵涉到外朝政治势力的斗争。晚明的党争,就是一块恶性肿瘤,不管什么事,只要沾上党争,就没完没了,永远没有定论。

“梃击案”就是如此,其实,本来分分钟可以搞得清的案子,却被各派势力利用,成了党同伐异的时段。作案人正好浑水摸鱼,事情越搞越复杂。

其实,我们不要遗憾这个案子没有结论,有时候没结论不一定是坏事。我敢断定,就当时政治环境,一旦“梃击案”有结论,紧跟着就是案件的扩大化,一大批无辜的人,会被卷进来,朝堂很可能就是一片腥风血雨!

万历皇帝隐瞒此案,肯定不是为了保护某个派别,他很单纯,只要郑贵妃不受牵连就行。但客观上,他对郑贵妃的包庇,也避免了朝争的扩大化。

群魔乱舞的年代,很多事情,有时候真的没法说得清!

认定虚开的主要证据

1、《营业执照》

一般虚开都有一个法人实体。不能个人取得或开具发票,自己给抵扣或对外开具发票?!必须假以虚拟主体,比如说公司。

2、税务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资格登记表

证明虚开虚拟主体有纳税人身份,依法可以抵扣进项税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然,“虚开”这活儿,没办法玩啊。

3、账目及记账凭证

本公号文章《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马甲”是这样一步步撕开》说过,查获虚开的第一步就是调账。好多虚开的证据,都从这里发现或固定的。这里就不重复了!

4、银行转账记录及取款记录

虚开不是“自娱自乐”,必须和外界发生联系,且要扩大地域范围,银行转账是必须的。且开票费,最终得落入“虚开”老板手里,才有意义。这不,一查到银行流水,基本就跑不掉了。

5、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电子证据检查笔录、电子证据光盘、情况说明

公安机关接手虚开案件后,《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侦查手段就开始用起来了。讯问虚开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措施都可以用起来。为了证明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查获的内容及查获过程的合法性,就有了上述清单、笔录或说明了。

6、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汇总表或明细表)、开票信息截图等

这可是虚开增值税发票证据中的重中之重!没了它们,说人虚开,喊破喉咙,法官都不会应的。重要性,不用说了,你可以自己去想。

7、税务稽查报告、税务案件报告

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大多税局已经有对虚开做些调查。调查的结果,就在这些资料中。当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不是“照单全收”这些“行政证据”,而是经过法定程序确认,转化为“刑事证据”。

四、证人证言(辨认笔录)

证人证言是个好“东东”,好多不方便或不能看出“名堂”的证据,都可以由人的嘴巴直接说出来。对于虚开定罪也是一样,和虚开者走的比较近的或见过虚开者的,都可以成为“证人”,都可以提供价值不等的“证言”。

有些虚开者,隐藏地比较深,虚开过程基本不露面。这时候,要想确认他就是虚开的“幕后黑手”,接触过该人的相关人员的辨认,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为此,有了一次“辨认游戏”-其实主要是分辨照片。辨认的过程要记录下来,就有了辨认笔录。

五、被告人供述

作为当事人的被告人(在提起公诉前,都只能称之为:嫌疑人哦)的自我陈述,是非常好的第一手资料。很多证据、事实,经过他自己的描述,就彻底“说通了”。当然,也要注意被告人,可能基于很多原因(比如刑讯逼供等)说假话,误导尊敬的法官大人是有可能的。

六、鉴定意见

在部分虚开案件中,还伴随着开具或取得假发票情况,这时就需要对发票的真伪作出判断。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此项权力归税务机关所有。一般税务机关会应公安机关的申请,对特定发票作出鉴定,供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参考。

七、身份证明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构成虚开犯罪的主体的,比如说十岁小童鞋,因为存在刑事责任年龄或能力的限制,会因此不负虚开的刑事责任。为此,必须对虚开者的年龄作出判断。什么好判断一个人的年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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梃击案的幕后真凶是谁 郑贵妃还是东林党 嫁祸于人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