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原版 人民的名义 第一章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在《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说赵德汉这个处长位子给个部长都不换,这话靠谱吗的一些知识点,和人民的名字冷知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人民的名义》中,人物性格如何分析
  2. 《人民的名义》为什么最后赵瑞龙被判死刑,而程度却判了18年
  3. 在《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说赵德汉这个处长位子给个部长都不换,这话靠谱吗
  4. 怎么理解《人民的名义》中,陈清泉所说的“法律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这句话

《人民的名义》中,人物性格如何分析

反腐大戏《人民的名义》让最鄙视国产剧的人也追得一塌糊涂。在剧中,侯亮平扮演的反贪局长固然神勇,但是其光芒似乎难敌老戏骨吴刚扮演的达康书记和帅大叔许亚军扮演的公安厅长祁同伟。尤其是祁同伟,因为出身而带有的悲情人物色彩,让观众有了更多的感叹和思考。

往更高的位置爬,掌握财富和权力,成了祁同伟唯一的目标,以致于最后执法枉法,走上绝路,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评价祁同伟时,有人认为,出身卑微的祁同伟其实很可怜,在某种程度上也让人同情。也许是被这种观点触动了神经,另外一些人就立即发声:祁同伟罪责深重,咎由自取,人民不欠他一个副省长。

其实,这只是观察问题角度不同。前一种观点并没有为祁同伟开脱罪责,而只是从更宽广的社会学角度来看待祁的命运。人民不欠祁同伟一个副省长,我信;可是,当下社会不欠寒门子弟一个公平,你信吗?

一个社会,如果只知道惩罚,那么它只是一个庸碌的社会,被惩罚的人或事还会接二连三出现;如果这个社会,在惩罚的同时,能够更多地思考和自省,它才是有良知的,才有可能避免某些不该发生的悲剧。

祁同伟罪责已定,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他的自我了断已替法律完成了任务,这一点没有任何异议,搁下不谈。让我们来看看祁同伟的成长道路:

大学时的祁同伟非常优秀,这一点从省委副书记高育良和妻子吴老师的对话中表露无遗。学业优秀,身为学生会主席,只因为不同意比他大十岁的梁璐的追求,在其他同学都被分配到省市甚至中央的好单位时,祁同伟却被身居省政法委书记高位的梁璐父亲发配到偏远小镇。这时,公平在哪里?

梁璐被人玩弄,怀孕流产了,需要找一个男人来弥补自己的情感空虚时,她相中了英俊、单纯却出身贫穷的祁同伟。这时,良知在哪里?

为了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祁同伟参加缉毒队,在贩毒窝点身中三弹,险些丧命。立功后的祁同伟,满怀信心地准备去与陈阳相聚时,却被梁璐父亲以惜才为名,硬留在当地。这时,同情在哪里?

当祁同伟发现,奋斗仍无法扭转命运的时候,他选择了暂时的屈从,在汉大操场上,当着众多师生的面,他给梁璐跪下了。此时的祁同伟,与其说是给梁璐跪下,倒不如说是给梁璐的父亲跪下,更准确地说,是给权力跪下了。这时,尊严在哪里?

有人说,从祁同伟跪下的那一刻起,从前那个热血澎湃的祁同伟已经死了;从他站立起来的那一刻起,一个对权力有着无限追逐渴望的祁同伟诞生了。被权力无情碾压过的生命,对权力最深刻的印象,既不是恐惧,也不是仇恨,而是渴望。渴望获得权力,成了日后祁同伟唯一的梦想。

在读书会上,京州市公安局长赵东来告诉陆亦可,侯亮平从祁同伟那里借过一本书,其中的一篇《天局》是祁同伟最喜欢读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服命运,以自己为棋子,跟神仙下棋,以生命为代价,最终胜了神仙半子。陆亦可说,这代价太高了吧?赵东来说,不敢赌的人,就没机会赢。

赵东来娓娓道来,语气很平静,但是,在我听来,“胜天半子”这四个字却是惊心动魄。这个“天”是什么?是权力,是权贵,是等级森严的社会。而在祁同伟看来,自己的奋斗无异于同神仙下棋,他没有选择,即使赌上生命,也要“胜天半子”。

有人很欣赏侯亮平,其实,在我看来,整部剧中,最脸谱化、最缺乏可信度的就是这位反贪局长。他当然鄙视祁同伟的附炎趋势、工于心计,可是,他有没有告诉众人,他和祁同伟一样是汉大的高材生,为何祁同伟被贬至偏远的乡镇司法所,而他仅仅在汉东工作了不到两年,就上调至北京的最高检?他的夫人钟小艾年纪轻轻就当上中纪委厅局级干部?尽管剧中故意模糊侯亮平夫妇的背景,但是,看看侯亮平在汉东反腐的大刀阔斧,看看他和顶头上司季昌明检察长,恩师高育良,乃至省委书记沙瑞金说话时那种轻松自然、谈吐自如的态度,你会天真地以为侯局长仅仅凭借汉大高材生这块头牌走到今日吗?

可以说,侯亮平走过的路,祁同伟拼上性命也得不到,这一点,祁同伟心里清楚得很。侯亮平可以行事自如,而祁同伟只能亦步亦趋;侯亮平可以和领导谈笑风生,而祁同伟在高书记面前只能唯唯诺诺;侯亮平不必讨好陈岩石,而祁同伟却想通过陈岩石与新到任的省委一把手搭上话。所以,和当年在汉大操场上下跪一样,挖菜地让祁同伟又“卑劣”了一次,而当陈岩石夫妇陪同沙瑞金出去时,陈岩石只随便对祁同伟说了一句,干完那点活就回去吧。

堂堂的省公安厅厅长啊,就那样手握着铁锹站在菜地里,目睹着三人离去!

有人可能会觉得,祁同伟为了上位什么都不顾,太没自尊了。其实,你想过没有,当年在汉大,那个刻苦读书,努力上进的穷学生祁同伟可曾是一个没有自尊的青年?在缉毒时勇敢冲锋,身中三枪,几乎丢掉性命的警察祁同伟可曾是一个唯唯诺诺的人?如果说后来的祁同伟没有了尊严,就是从在汉大操场上向梁璐跪下求婚的那一刻。

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像朱自清那样饿死迎风站,也不能要求祁同伟与省政法委书记别扭着在公安队伍里混一辈子,因为形势比人强,对寒门子弟祁同伟尤其如此。

被强大的权力碾压过的尊严,即便重新拾起来,也已经是千疮百孔。后来的祁同伟一门心思向上爬,为了争得副省长的位置绞尽脑汁,为了权力和财富执法犯法,甚至杀人灭口,最终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哀莫大于心死。对祁同伟来说,他的尊严在当年的汉大操场上已死,活着的只是原来祁同伟的躯壳,对权力永无休止的追逐最终导致他走向毁灭。

侯亮平曾说,蔡成功是个输在起跑线上的人,其实,这话用在祁同伟身上更准确。试想,如果祁同伟和侯亮平、陈海、陆亦可这些人有着同样的出身背景,结局会怎样?或许,反贪英雄就是祁同伟了。可是,老天没有给祁同伟那样的家庭,所以,他只能拼命地往前奔,希望有一天能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不比那些优秀的人差。所以,有人说,祁同伟本来也可以成为侯亮平,只是因为他出生在贫困的农村家庭。

与侯亮平每每谈起祁同伟的不屑语气相比,赵东来对陆亦可说的一句话才算真正点出了祁同伟的性格特质:你还别说,这位祁厅长骨子里是个很硬气的人。是的,看似溜须拍马、毫无尊严的祁同伟,其实骨子里是个不认命的人,他相信人定胜天,想“胜天半子”,可到头来还是在命运面前彻底败北。

这里,我丝毫没有替祁同伟开脱罪责的意思,祁同伟触犯了法律,即便他不自杀,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祁同伟错就错在他自己曾是权力的牺牲品,而后来的他却想通过攫取权力将他人的命运操控于掌心之中。这,正是祁同伟最大的悲哀。

在一个上升通道极其狭窄的社会,寒门子弟就像一棵棵柔弱无助的小草,任何一阵风吹过都可以将它腰斩,而这阵风有时只是某个权贵的一个喷嚏。梁璐和她那个担任省政法委书记的父亲,可以像如来佛摆弄孙悟空一样,把祁同伟的命运摆弄在手掌心中,使他不得不放下尊严向他们低头。所以,对祁同伟最终走进罪恶的泥沼要客观地分析,而不应一味简单地对其进行谴责和唾弃。

为什么有很多人同情祁同伟?就是因为他们从祁同伟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诚然,绝大多数寒门子弟是善良的,守法的,他们没有祁同伟那样的位置,也没有祁同伟那样膨胀的欲望,更不会像祁同伟那样走上犯罪的绝路,在大多数情况下,尽管受到种种不公的对待,他们要么忍了,要么曲线救国,在法律和社会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做一点稍稍越轨的变通,仅此而已。可是,这能抹杀他们在人生奋斗的道路上遭遇的种种阻拦吗?

祁同伟死了,可寒门子弟还活着,不公平并没有因祁同伟的死亡而消失。这,比祁同伟的罪与罚,更值得我们去思考,去追问。

《人民的名义》为什么最后赵瑞龙被判死刑,而程度却判了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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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只要单个罪没有达到无期徒刑以上刑期,单个罪的有期徒刑最高是15年。

而多个罪中,没有单个罪达到无期徒刑以上刑期,合并执行,不可判无期徒刑以上刑期,合并执行最高是25年。

回到题主的问题。程度犯行贿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

首先,程度只是个小角色,根据大佬的指示去办事,所以在各方面他只是个从犯,而在我国从犯相对主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程度虽然犯故意杀人罪,但是是受人指使,是从犯,而且杀人由于意志以外的情况并未成功,所以属于犯罪未遂,在故意杀人中,犯罪未遂又是从犯的情况,其实刑期并不会很高,一般顶多在5年左右。

而程度由于是个小角色,属于拍马屁性质的,而且也没有什么职权,所以注定其行贿和受贿的金额不会很大,我们打他行贿和受贿加起来可判10年。

而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就给程度定性了,只是参加,不是领导和组织,所以他这个罪按照刑法,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打他判1年6个月。

至于徇私枉法罪,程度只是个小角色,没有什么大的实权,所以徇私枉法的程度并不会很大,按刑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打他判3年。

根据前面分析:犯行贿罪和受贿罪判10年+徇私枉法罪判3年+故意杀人罪判5年+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判1年6=19年6个月

而合并执行18年,这个也是正常的。

其实在人民的名义中程度虽然让人憎恨,但是他确实是个小角色,受领导指示办事的,虽然可恶,但是情节确实不严重,毕竟他的身份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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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说赵德汉这个处长位子给个部长都不换,这话靠谱吗

谢邀!《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一年前我看过,剧情许多已经模糊了。不过电视剧赵德汉这位贪官,确实给人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一个部委的处长,既然在他的秘密房产中,藏匿了满满一屋的现金。赵德汉官职很普通,为何“部长”都不肯换。其原因之一,就是“油水”大,监督力度不够。如同一句老话;县官不如现管。但是,只要把权利,放在笼子里。那么,就不会有这种“怪胎”的存在。

怎么理解《人民的名义》中,陈清泉所说的“法律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这句话

陈清泉这个人物在现实中有代表性

《人民的名义》所以引起观众的强烈关注,就在于邪不压正,最终党纪国法得以伸张,贪腐官员被一网打尽。

陈清泉是法院院长,为了进行利益交换,说出了"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这句话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去理解。

一是表示法院的事情我说了算。为什么?因为对法律法规可以任意扭曲,可以断章取义,可以打擦边球……

二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比如量刑标准的"三到五年",判三年判五年,全在法官手上。重罪轻判等现象容易出现,凭借此权谋获私利是相当容易的。

三是法官因有"独立办案"的空间,一旦失去监督,天平倾斜,就会让法律尊严受到挑战,公平正义荡然无存,社会秩序陷入混乱,合法权益难受保护。最近网络报道云南一件事:多年前一被判死刑的犯人,居然"死而复生"而且成了商人,足见公检法系统存在严重问题,以公权谋私利到了何等程度!

陈清泉式的人物,大有人在。

关于在《人民的名义》中,侯亮平说赵德汉这个处长位子给个部长都不换,这话靠谱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 人民的名义 推荐 豆瓣评分9.1神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