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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一些知识点,和冷知识污染水源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水资源管理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2. 保护清洁水资源的方法
  3. 人类用什么办法污染河流
  4. 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条例

水资源管理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根据《水资源管理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主要包括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利用和节约、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规定。

其中涉及到的内容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审批、水资源监测和评估、水资源费征收等。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违反水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

保护清洁水资源的方法

保护水资源的方法:

1、首先要做到的是在生活中去保护环境,还有要去定时的清理水源垃圾,做到从源头净化水源。

2、禁止乱排乱放:乱排指的是不要往水里排放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乱放指的是不要往水里丢垃圾,工业废水如果处理不当,会对水资源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3、注意对下水道的修建:建立下水道的目的就是为了排水,这个排水当然是排放城市废水,生活废水,所以合理的规划下水道很重要。

4、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不仅仅是不污染水,同时我们也要节约用水,世界上缺水的国家很多,珍惜我们使用的每一滴水,做到不浪费。

5、宣传保护水资源的知识,提高居民意识: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宣传保护水资源的知识,如社区宣传,广播,电视等渠道进行宣传,提高这方面的意识。

人类用什么办法污染河流

其中一种主要的方式是工业排放。许多工厂和生产设施会将废水和废物直接排放到河流中,人类对河流的污染主要是由以下几种方式引起的:其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和化学物质。1.另外,工业废水排放:工厂和制造业单位通常会将废水排放到河流中,农业活动也是河流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中含有各种有害化学物质,如重金属、农田中使用的化肥和农药会通过径流进入河流,有机物和有毒物质等。2.造成水质污染。此外,农业污染:农业活动中使用的化肥、城市生活和人类活动也会导致河流污染,如生活污水、农药和畜禽养殖的粪便等会通过农田排放到河流中,垃圾和工业废弃物的排放等。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水质恶化。

生活污水排放:这些污染物会对河流生态系统和水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城市和乡村的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到河流中,对人类健康和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保护河流环境,但处理不完全或者没有进行处理的污水会直接进入河流,减少污染是非常重要的。

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二、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三、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第十二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设置油库;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二、二级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准保护区内

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三章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十三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划定。

第十四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各级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第十五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位于开采井的周围,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一定滞后时间,以防止一般病原菌的污染。直接影响开采井水质的补给区地段,必要时也可划为一级保护区。

第十六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足够的滞后时间,以防止病原菌以外的其它污染。

第十七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准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其作用是保护水源地的补给水源水量和水质。

第十八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二、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三、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

第十九条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

禁止建设油库;

禁止建立墓地。

二、二级保护区内

(一)对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

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

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

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农田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

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二)对于承压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

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作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三、准保护区内

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

当补给源为地表水体时,该地表水体水质不应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不得使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

保护水源林,禁止毁林开荒,禁止非更新砍伐水源林。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条例和冷知识污染水源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今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已完成八成,河源 茂名整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