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异地交流任职规定

匿名 不建议 2023-08-20 15:55:52 -
这几个岗位的干部一定要轮岗交流,异地任职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干部异地交流任职规定,以及不建议异地任职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干部异地交流任职规定
  2. 公司内部申请到异地工作,待遇会怎样
  3. 干部跨省任职条件
  4. 领导干部异地任职户口怎么办

干部异地交流任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山西省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就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干部交流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着眼于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统一领导,促进地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发展。

二、干部交流的对象

干部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交流对象按以下情况确定:

(一)需要通过交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

1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凡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应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工作两年以上。

2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凡没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的干部,应在同级职位之间进行交流。

3新提拔担任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应有计划地安排一部分易地交流任职;新提拔担任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般要易地交流任职。

(二)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

1现任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在同一地区、同级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2现任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3实行双重管理、以业务部门为主管理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三)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1新提拔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的以及县(市)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在其原籍、出生地、生长地所在的县(市)任职。已在其原籍、出生地、生长地所在的县(市)任职满一届的,必须交流(民族自治县参照执行)。

2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或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干部,必须交流。上述避亲交流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四)因工作需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及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进行交流:

1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年龄超过50岁,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年龄超过55岁(任职年龄上限规定为65岁的,交流年龄上限可延至58岁),一般不易地交流。属于必须交流的对象,已超过上述年龄的,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调整。

2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3经考核考察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三、干部交流的范围

干部交流应当有计划地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上下级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之间进行。地(厅)级干部一般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交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流。县(处)级干部一般应在地(市、州)范围内交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跨地(市、州)交流;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应跨地(市、州)交流。

实行双重管理、以业务部门为主管理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本系统内交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与地方或其他系统相互交流。

四、干部交流的组织实施

干部交流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开展干部交流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组织(人事)部门拟定干部交流方案。

2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干部调出、调入单位意见,研究提出交流人选,必要时应听取本人意见。

3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跨地区、跨系统交流干部,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人选后,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必要时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也可提出交流意见,并组织实施。

4在干部调出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干部须与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调整时,应有计划地进行干部交流。每次交流干部的数量,一般不应超过领导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一地方或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需按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免的干部,交流时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按有关规定需作离任审计的,应进行审计。

干部交流应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职数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

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交流到地方工作的,须报中央组织部审批办理。

五、干部交流的纪律

为保证干部交流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克服干部交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应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任何地区和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干部须服从组织作出的交流安排。

2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履行干部交流的程序,集体研究确定交流对象,不准个人或少数人指定交流对象,不准借干部交流突击提拔干部。

3调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负责地向调入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被交流干部的有关材料,不准弄虚作假;调入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有关材料应认真审核,并严格按组织程序办理。

4干部接到交流通知后,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主管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新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同时将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调出单位应尽快将被交流干部的档案转到调入单位。

5干部调离后,不准干预原地区或原单位的工作,不准从原单位随带工作人员和携带交通、通讯工具及其他公共物品。

对违反上述干部交流纪律的当事人和责任者,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六、干部交流的配套措施

1把干部交流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政策导向。对那些在基层和艰苦地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应优先提拔使用。

2凡属组织确定交流的干部,任何地区不得征收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3被交流的干部,其配偶子女是否随调、随迁,可尊重干部本人意愿。配偶子女随调、随迁的,对其工作、就业、上学、住房等应优先安排。

4被交流的干部,可按住房改革有关政策购买一处住房。

5被交流的干部退休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已购住房所在地或家庭生活基础所在地进行安置和管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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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申请到异地工作,待遇会怎样

每个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申请到异地,待遇有没有变化,还是要看公司内部分配机制。

比如总公司,由于3-4线分公司,业务量,利润总公司核算,只是充实管理人员,但又不从社会招聘,只从内部自荐,去到分公司后,薪资福利按分公司规定发放,待遇肯定不会超过总公司同岗位同级别员工。

也有情况由于分公司业绩不理想,需要从总公司调整管理人员或是技术骨干,资深销售去指导,也有可能,薪资福利都是按总公司分配不变。但是如果分公司在你的领导下,业务发展迅猛,你可能会被调整为分公司高层。待遇也就随岗随职。

总公司,部门多,人才多,升职机会也多,竞争激烈。只要有能力也容易被高层发掘。

分公司,面对的人员竞争少,但是升职机会也少。

干部跨省任职条件

一是接收单位必须有行政空缺编制,并同意调入;

本人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并填写《公务员转任审批表》;

2.

公务员跨省调动的程序:行政机关要求国家公务员转任时,必须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当事人转任意向,说明拟任职务的具体情况,并征求国家公务员本人的意见;

领导干部异地任职户口怎么办

如果是在一个市县内,那么不需要迁

我国的户口政策目前相对是比较宽松的,工作异地调动后,户口需要不需要迁移主要取决于自己的想法,这几乎完全是自愿的。当然,在多数情况下,如果是考上公务员后,基本都会把户口迁移

到新单位所在地,因为可以享受到孩子入学等等方面的便利。

我国的户口政策目前相对是比较宽松的,工作异地调动后,户口需要不需要迁移主要取决于自己的想法,这几乎完全是自愿的。当然,在多数情况下,如果是考上公务员后,基本都会把户口迁移到新单位所在地,因为可以享受到孩子入学等等方面的便利。

关于干部异地交流任职规定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聚焦干部异地交流轮岗制度 如何补齐廉政评价 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