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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医生不肯开病假条怎么办
这个问题很搞笑,没有任何身体影响的情况下,医生干嘛给你开病假,人家开是要承担责任的。公司不调查还好,调查了医生承担责任你负责吗?如果不舒服可以请事假,一般公司都是允许的,但是不能老想着用病假来糊弄公司,既想休息又想拿工资,怎么可能。
怀孕初期反应很大,但是公司请假不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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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女员工怀孕后向公司请假,公司允许了,不料此后,公司却无故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日前,福州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
怀孕员工请假获准不久却被公司开除2013年6月9日,蔡小姐应聘到我市某教育培训机构,从事业务员工作。蔡小姐入职后几天,与该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入职3个月后,蔡小姐因妊娠反应严重,剧烈呕吐,到医院就诊。医院诊断后,建议她休息治疗。因此,蔡小姐以“本人怀孕反应过大”为由,向公司请假。经公司允许后,蔡小姐回家休养。但是,令蔡小姐想不到的是,半个月后,公司以其旷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而且就连公司原来同意她休假半月的请假单也不翼而飞。于是,蔡小姐向有关机构申请了仲裁,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法院认为,该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蔡小姐请假时,告知了其准假期限。此后,蔡小姐的就诊证明也证明了她因妊娠反应而需要休假的事实,认为其因怀孕不适而需要相应的休息,符合常理,因此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依据,属于违法解除,遂判决支持了蔡小姐的诉讼请求。新法规能更好地保护怀孕女员工据了解,我国劳动法对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孕期保护是保证女职工身体健康、胎儿正常发育、优生优育的重要一环。因此,给予怀孕期间女职工特殊保护不仅对于劳动者本人意义重大,对于用人单位甚至全社会,都有积极的意义。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权益,去年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对女职工“四期”保护、生育待遇、禁忌劳动范围、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福州市总工会表示,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请假休息符合常理。用人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劳动者请假时告知了其准假的期限,事后却以女职工旷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新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实施,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新添了一条“法律红线”,也为工会组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下一阶段,各级工会还将探索建立女职工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层层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纳入集体协商范围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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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孕期不舒服,请事假,公司没批下就没去上班,会以旷工辞退吗
如果孕期不舒服,请事假,公司没批下就没去上班,肯定可以算旷工,但至于可不可以辞退,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达到规定的天数,就可以辞退。在这里有几点情况说明一下:
一、法律保护“三期”女职工,但并不意味着女职工就可以无所顾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要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同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对女职工实施保护,特别是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但这并不意味着违纪、违规、违法就不能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三期”中的女职工,如果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一样要受到处罚。
二、旷工辞退要有依据,不是公司想辞退就可辞退公司要辞退员工,依据是国家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至于几天可辞退员工,每个单位规定不一样,有的3天,有的5天,有的7天或者8天。但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要经过民主程序,即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公司在辞退员工过程中,程序是否合法非常关键,有的公司制定了完整的规章制度,就是因为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下阵来。
三、补救的办法1、你可以去找医生开病假,如果医生不肯开,那没办法;如果医生开具了病假单,就可以去公司好好沟通、协商,尽量将事假改成病假。但不是有了病假单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公司质询,因为一般休假,必须事前请假,在得到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在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公司一般还是会网开一面的,也不敢随便辞退,容易引起劳动争议。这样一来,不算旷工,且还有病假工资。
2、如果开不到病假,那就要查一下公司的规定,弄清楚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如果还没达到辞退的标准,那就可以放心。但工资奖金等肯定是要扣的,就当花钱买个教训。
3、如果达到辞退的标准,那你就只能去看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了,包括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没有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或者没有公示和告知你的证据,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你就没有约束力,也就不可以据此开除你。
4、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去跟公司认错,态度诚恳的写检查,保证下次不犯,求得公司的原谅。但这个决定权在公司,接受你的认错最好,不接受也没办法,已经努力过了。为了你在“三期”能享受相关的待遇,我觉得还是应该值得试一试的。
总之,旷工肯定是不对的,至于辞退与否,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来确定。我建议尽量去跟公司认错,补救一下,争取继续留在公司,否则,孕期被辞退,你的损失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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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快8个月,希望提前休产假,但公司负责人不同意,怎么办
题主您好:
您在怀孕期间,如果想提前休假,可以到医院进行相关检查,然后让医生开具建议休息的医疗证明即可。
一般来讲,作为三期员工,公司都不会难为的,除非你的这个工作岗位比较重要和特殊,否则不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关于怀孕快8个月,希望提前休产假,但公司负责人不同意,怎么办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