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纠纷律师哪个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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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拆迁户有不拆迁的权利吗
  2. 拆迁时请律师有用吗
  3. 拆迁找律师靠谱吗
  4.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拆迁户有不拆迁的权利吗

拆迁户可以不同意拆迁吗?

可以。但不同意拆迁会遇到很多麻烦,建议最好在保障个人权益下同意拆迁。

那么被拆迁户如何维权?

在明律师的建议是: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談拆迁协议时,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尽量使用电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绝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在拆迁期间,被拆迁人应当免除一切不良嗜好,谨防掉进有关人员设计的陷阱,被迫签订违心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事先应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最主要的是家人的安全),当被拆迁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到侵害(含人身恐吓)时,被拆迁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留报案的证据(录音、报案回执),当又一次遭受侵害(含人身恐吓)时,被拆迁人可依国务院《信访条例》向各级公安机关呈交请求保护函(最好用特快专递,信封面写明:关于请求保护…,必要时可附遗书),促使公安机关“规劝;侵害人,增强对被拆迁人的人身保护。如果被拆迁人再一次遭到侵害,之前的报案材料可以作为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证据使用,提起人身损害的行政诉讼(暂不要提起财产损害的诉讼)。

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补偿安置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3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但不应超过2年,诉讼代表人宜由自由职业者担任),请求法院撤销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行政机关或法院依据该裁决强拆了被拆迁户的房屋,被拆迁户申诉到北京最高法,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有权拒绝!任何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均不得介入,否则,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或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共犯,即使房屋被拆,只要未签协议,受害人有权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用特快专递),有权要求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予以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在被开发商或拆迁代办公司违法暴力强拆的情况下,拆迁人除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可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致函(特快专递)拆迁主管部门要求将涉案事实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拒不移送行为,被拆迁人可根据《刑法》第402条的规定,向检察机关提起徇私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控告。

305号令第29条规定:对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履行相关公证和申报程序后,可依法拆除房屋(各地拆迁规章中有类似条款)。拆迁人时有恶意利用该条款恐吓被拆迁人,他们将凡未与其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登报通告,称逾期不签协议者,将依法拆除房屋。被拆迁人可采取的措施是,将自已是某某号房屋的产权人、现仍与拆迁人有通讯联系的信息告知(用特快专递)于当地的公证处和拆迁主管部门,要求其依法不予办理有关事项。

被拆迁人向基层法院呈交告拆迁许可证的诉状材料后(面交及特快专递),如基层法院在七个工作日内既不同意立案,又不作出书面裁定,根据高法《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可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中级法院不受理可向上级法院和人大投诉。

怎样写告拆迁许可证的诉状?这要针对各种综合情况来定,拆迁人提交的不合法的申请资料只有在案件受理后才能看见,写诉状时只能针对已发生的且看得见的(以证据说话,广为搜集拆迁人散发的各种拆迁宣传资料)一样或两样不合法的事实(含实体或程序违法)即可,案件受理后,见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再补充撤销拆迁许可证的理由也不迟。

法院受理告拆迁许可证一案后,诉讼中既便是原告指出第三人提交的五份拆迁申请资料全部都不合法,绝大多数法院也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绝大多数判决书是法院枉法裁判的证据,有此判决才可上诉、申诉)。

拆迁户是可以不同意拆迁,但如对方给予的拆迁条件自己接受,不妨同意拆迁。倘若你想要了解更多拆迁补偿知识,可私信我与我交流沟通。

拆迁时请律师有用吗

房屋征收维权请律师是有作用的。

首先,律师掌握着专业的房屋征收维权知识。征收过程中无论是实体上的权益还是程序上的权利,律师都可以协助争取。

其次,律师的介入,会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征收部门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专业人士,一般会用更加平等、谨慎的态度来实施自己的行为,这就为征收谈判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总之,律师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够有攻有守,掌握好分寸,把握好尺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合理权益的基础上,争取用协商谈判这一和平友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样既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补偿,也节省了双方的人力、物力、精力,还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之后,因各种因素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的风险。

拆迁找律师靠谱吗

在征地拆迁中,行政机关经常会有各种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情况出现,而老百姓自身的权益一旦被侵害,那么势必要选择维权。但是维权道路千千万,而且诸如诉讼、复议等又有期限限制,以及行政机关的刻意刁难,难度重重;而对于委托律师维权,老百姓担心的往往是律师费的问题,有时候觉得自己看看法条也是可以勉强自己维权,委托律师感觉太贵不值得。今天我们就来帮大家分析一下,征地拆迁中委托律师维权好处在哪里,到底值不值得。

一、征地拆迁律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拆迁律师本身因为长期从事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其本身具备长期的实践维权的经验,因此无论对于拆迁程序亦或是对拆迁补偿数额的合理性,都能够作出更快更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征地拆迁律师长期与各地的政府打交道,知道如何避免被地方政府作出诸如踢皮球的行为,维权起来效率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如果征地拆迁的老百姓面临了问题,在一开始就选择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那么可以说在与地方政府谈判还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的问题上,都会产生很多有利的效果。

二、征地拆迁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技能

在与民事案件相比较而言,征地拆迁案件这种行政法领域的案件,本身对于老百姓而言就是很陌生的,而且就案件的实际复杂程度而言,征地拆迁案件也更为复杂,因此每一步维权时候都要慎之又慎,走好每一步法律程序,在进行维权的时候,如果一开始没有制定一个完整的维权方案的话,很容易措施在征地拆迁中维权成功的良机。而征地拆迁律师,无论是理论上的法律知识,还是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的专业技能而言,都是十分关键的,专业律师的法律技能对于成功维权可以说是有莫大帮助的。

三、聘请律师维权比自己维权有哪些优势?

许多老百姓在维权的时候,因为觉得律师费太高,感觉自己如果委托律师可能会得不偿失,于是便自己选择了自学法律,为自己进行维权。尽管被征收人这种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而选择自学法律其本身的值得称赞的,但是法律程序本身就很复杂,而且法律技能不经过培训是很难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运用自如的,更何况行政法领域的专业知识往往都很复杂,如果哪一步出错,那么整个维权过程就将陷入困境,之后哪怕聘请全国最优秀的律师团队来维权,恐怕都无力回天了。

同时对于大家最关心的聘请律师是否值得这件事,我们可以告诉大家是绝对值得的。一般大家在委托律师的之前都会进行咨询,咨询的过程中律师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律师表示可以接手的话,那么一般维权所获得的补偿数额扣除现有的,在支付律师费后仍然是一大笔数额,而维权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以及维权过程中每一步法律程序的重要性,都意味着如果不聘请律师,那么所失去的预期利益都是远远大过所支付的律师费的。因此大家一定不要因小失大,因为顾及律师费得不偿失,而自己维权、拖延维权,维权期一旦经过,就很难再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了。

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在拆迁案件中,很多被征收人抱怨政府给予的补偿太少,不能接受,例如张三(化名)家院落面积200㎡,房屋面积120㎡,其中正房100㎡,门房20㎡,2012年县政府决定对该区域实施旧城改造,张三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政府发布征收补偿方案,方案规定,征收范围内正房按照1:1比例置换安置房或由评估公司评估确定补偿数额给予货币补偿,门房、偏房之类房屋属于附着物按照800元/㎡补偿,房屋被征收时院内空地同时被收回。周边商品房售价为5000元/㎡,期间征收办同张三协商,征收办希望给予其货币补偿50万元或置换100㎡安置房并给予门房等附属物5万元。张三不同意,征收办委托评估公司对张三房屋作出评估,评估总价值为40万元,其中正房价值36万元,附属物价值4万元。县政府对张三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决定给予张三货币补偿40万元或给予置换安置房100㎡并给与其附属物4万元补偿,限期15日搬迁,否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作出后,征收办再次找张三协商,要求签订协议,仍然可以按照原定的“给予其货币补偿50万元或置换100㎡安置房并给予门房等附属物5万元”补偿,否则强制执行后只能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补偿,并且由张三承担执行费。

张三对此非常不满,总觉着补偿不合理,但说不出哪里不合理,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那么这个案例中补偿有没有问题呢?

万典律师认为:1、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不能忽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故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一并补偿,而非房屋被征收时无偿收回,张三的房屋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200㎡土地使用权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等一并评估计算征收补偿,而不能将空白面积无偿收回。

2、补偿方案规定被征收房屋正房与安置房1:1置换没有根据,被征收房屋属于单门独户的院落,而安置房属于高层楼房,其容积率、建筑结构、舒适度完全不同,例如被征收房屋院落内体育锻炼、养花、停车等功能,安置房就没有,而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房屋的价值。

3、方案规定门房、偏房只能按照附属物补偿不合理,

被征收房屋的门房、偏房之类房屋,无论是否实际用于居住只要其高度、结构符合住宅的标准,应当按照住宅对待,例如我们购买普通商品房其中的厨房、厕所、电梯等全部要按住宅单价购买,一样的道理,被征收房屋的门房、偏房、厕所、厨房之类应当获得同等的对待。

经过咨询后,张三知道了其中的问题,于是向征收办提出,但是征收办仍然不同意做任何改变,因为方案是县政府制定的,所有人都执行这样的标准,不可能因为张三一个人而改变,并明确告知,政府正在做强拆申请的材料,劝张三早日签订协议,否则一旦强制执行,就只能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来处理了,张三表示,如果敢强拆就聘请律师起诉政府,征收办告知“起诉时你的权利,我们欢迎你提起诉讼”。

张三感到非常无奈,再次找到万典律师事务所,希望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拆迁时,由律师代为维护权益,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告知,千万不能等到强拆的时候,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被征收人已经失去了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法院不会审查评估机构的评估是否合理、也不会审查政府征收补偿方案存在的瑕疵,故即使有律师帮助,也难以救济,大多会眼睁睁看着房屋被强拆,而一旦被强拆,被征收人失去谈判的砝码,补偿问题解决起来难度会大增。

随后,律师向张三告知了万典律师事务所归纳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十二个环节、以及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程序和条件并一一核对县政府行政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律师和张三发现征收部门在征收工作存在多处严重违法。

1、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如之前提到的忽略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的置换忽略容积率、舒适度、土地等级等影响房屋价值的因素,门房偏房按附属物认定没有依据等等问题。

2、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选择时,没有履行被征收自由协商选择的程序,而是直接由政府组织摇号的方式选定。

3、作出评估报告后,没有告知张三进行复核、鉴定的权利,直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补偿安置方案》虽然履行了30天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但是对于征求的公众意见和对方案的修改情况没有公示,且方案没有任何修改。

张三接受律师的建议,决定提起诉讼,律师告知张三在提起诉讼之前应当首先进行调查取证,但是因为情况紧急,律师建议先行提起诉讼,于是张三和律师起诉要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并对《房屋征收决定》另行提起诉讼要求予以撤销。并在人民法院立案至开庭的空档期内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又发现了该县房屋征收中存在的其他严重问题,律师经过整理在开庭前3日将全套证据提交到人民法院。

开庭前,万典律师办案小组申请事务所集体研究庭战方案,随后律师团队集体对案件进行了研究和梳理,办案小组将案件所涉及的所有法律问题进行汇总、并商定了应对方案,扎实的准备和专业的水平,开庭效果非常的好,开庭结束后,法官询问张三是否同意协调,律师断然决绝,走出法院后张三不解的问律师,“为何不同意协调,能够协调解决不是很好吗,反正我不管他违法不违法,只要补偿问题解决了就行”,律师告知他,不要着急,征收版还要找他协商。

果不其然,过了不久征收办再次找到张三要求协商,张三征求律师的意见,律师劝其沉住气,1、不要急于达成协议,2、不要主动提出补偿数额,3、不要狮子大开口,不能主张无理要求。张三听取了律师的意见,经过1个月的协商,法院审判期限都快要到期了,双方协商的也差不多了,最终征收办对于张三的合理要求予以同意,对于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经过解释,以及征求律师意见,张三也做出了退让,双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件圆满结束。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拆迁找律师靠谱吗和拆迁为什么律师不建议动迁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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