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武汉如果发生群众聚集,该由哪个部门管理和建议群众不聚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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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如果发生群众聚集,该由哪个部门管理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还有彻底消灭,虽有多些省份,将防控级别从一级调整为二级,但周边一些国家已经暴发疫情,甚至一些外国政要已被感染,企业复工会有太量外国友人入境,这就增加了防控的难度。
人一进来,就要吃喝拉撒,需要购物,买菜,走亲,防友,开会,学习,工作等等,难免聚集,如果有病毒传染那是很可怕的事,特别是集贸市场,戴口罩就不会被感染吗?千万不要麻痹大意,要拉紧防控这根弦,决不能再让新冠肺炎病毒杀个回马枪!
不仅是武汉出现这种情况要迅速制止,就是其它地方在没有解除防控级别的今天,要有本地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如公安,城管,小区保安,街道办事处等负责叻解,要进行宣传敬告,教育,说明聚集的危害性,不要懈怠,麻痹大意!相信广大百姓会知道这是最危险的聚集!
世界加油!中国加油!武汉加油!堵住病毒传染,治好感染者,警钟常鸣!
公共聚集场所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以下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一)按照《条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不足1000人的小型群众性活动;
(三)人群自发聚集达到一定密度的其他群众性活动,即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群众为娱乐、庆祝等相同主题或意愿在相同时间自发聚集到相同地点(区域或线路),预计参与人数50人以上,且人群密度可能达到每平方米1人以上的各类活动。
通勤、就医、就学等日常生活行为,以及集会、游行、示威、涉访等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实施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安全风险评估应当围绕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安全防范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要素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判断安全工作方案、安全防范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性、针对性的重要依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由承办者负责对其筹备、举办的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没有能力自行评估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内举办小型群众性活动的,由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没有能力自行评估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本市公安部门应当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举办前,对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对受理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市公安局应当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予以指导,制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并根据管理实际及时作出调整,向社会公开
广场上聚集了群众队伍扩句至少过两处
问题中“广场上聚集了群众队伍”,扩句至少过两处。如:市中心的广场上很快聚集了几支群众队伍。
所谓扩句,就是给原句增加定状补语。所以本句增加“市中心的、几支”两处定语,增加了“几支”一处状语。
今年清明节,扫墓祭祖不得超过5人聚集,不得聚餐,你怎么看
很好坚决支持,清明扫墓祭祖本是中国人民纪念追思缅怀逝世先人亲人的传统节日,其意义和重视隆重程度、可以说不亚于传统的春节中秋和国庆,有些地方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今年又于新冠状病毒疫情肆虐原因,现虽通过国家政府部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努力下,基本已经得到很好的控制和治疗,但离完全战胜根除还有些时间,为更好的清除和根治,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懈怠放松,大规模人群聚集会有一定风险,为确保安全不会因此使疫情出现不必要的新传插和感染,出台这样的规定完全理性正确所以坚决支持,也希望全国人民理解自动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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