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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为何国内一些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对待员工的行为,而绝大多数员工不投诉、仲裁或诉诸法律呢
- 仲裁公司补缴社保,公司不给,这不属于劳动争议,法院不受理,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
- 有《仲裁超期未审结案证明》,一审,二审都不予受理。为什么
- 起诉欠钱是仲裁好,还是法院好
为何国内一些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对待员工的行为,而绝大多数员工不投诉、仲裁或诉诸法律呢
最近海尔四位员工因午睡被开除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对此,海尔给予了底气十足的回应:我们暂且不论海尔是否违法了劳动法,从海尔的回应当中,我们就能够明白为何国内一些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对待员工的行为,而绝大多数员工不投诉、仲裁或诉诸法律。
其实非常简单:员工在企业面前,就是弱势群体!员工维权绝大多数情况下无异于以卵击石,耗费掉了大量人力、物力、精力,通常都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权衡利弊的结果只能是打碎牙往肚里咽,最终选择放弃。
大家都知道,欧美劳工有个特别强大的组织——工会,这个工会与国内只是过年过节发张电影票的工会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欧美的工会,叫资方闻风丧胆、叫劳工扬眉吐气,他们绝不会与资方合穿一条裤子,他们具有强大的能量,可以组织劳工罢工,逼迫资方答应劳工的要求;同时,欧美保护劳动者的法律非常健全,通常劳工利用法律武器就能够维护工人的权益;资方一旦违法,通常被罚得倾家荡产,因此,欧美企业轻易也不敢越雷池半步。
而国内企业员工,是没有娘家的。
说得好听点,他们只不过是散兵游勇、乌合之众,说得难听点他们就是丧家之犬,非常容易被企业各个击破而徒唤奈何。
而企业就要强大得多,所有企业都跟海尔一样,有个专门的人事部门,这个部门号称人事部门,却专门不干人事,他们的一项主要职责,就是怎样钻法律的空子,以减少劳工合理合法合情合规的待遇、薪酬、补偿与福利,作为自己的业绩,向老板邀功请赏。
更大的企业,他们还有专门的法律事务部,其中一项职责,同样是怎么研究怎么钻法律的空子去剥夺员工的合法利益。
还有的企业,与劳动仲裁部门、法院相互勾连,把好最后一道关,绝不会给维权员工透一点亮,以儆效尤。
这层层大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地把劳动者遮盖其中,你还想干嘛?
还敢要自行车吗?
感兴趣的,也可看看我的企业、我的职场的真实故事:仲裁公司补缴社保,公司不给,这不属于劳动争议,法院不受理,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
你好!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保发生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救济途径。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为什么发生社保纠纷,仲裁委和法院不予受理?(一)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保。(二)不缴或少缴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征缴社保费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社保争议,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是行政管理问题。(三)该问题涉及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工,具体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法院的分工。我国的社会保险从办理、缴费、发放待遇到监督检查,均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司法权干预行政权,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哪些社保纠纷,法院才会受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的事项,由社保行政部门处理,对于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欠缴欠缴社保费的,社保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强制征缴。对于未规定的事项,才可以纳入法院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法院可以受理:
(一)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没有进行社保登记;(二)社保经办部门不能补办;(三)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四)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法院才受理。这种情况是没有办理社保登记,也不能补办,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不能享受社保待遇的,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三、针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你的情况,已经办理社保登记,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的,仲裁委和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劳动者有以下两种维权路径:
(一)向人社局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社保行政部门追缴;2017年以后,收缴社保费有税务部门负责的省市,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投诉。(二)劳动者可以自行补缴社保费,再以用人单位不当得利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返还不当得利。限于篇幅和案件信息,作如上简要分析。若需要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有《仲裁超期未审结案证明》,一审,二审都不予受理。为什么
谢谢江川网友邀请:很同情你的遭遇!我不是律师,只不过是一个法律研究探讨爱好者,労动争议案件,法律上有明确分工规定,该仲裁的法院不受理,该法院受理的仲裁不裁决。你的描述分析,法院不受理有一定的法规依据,先仲裁后诉讼是合呼法律规定的,至于时效问题,从理论讲,应该按劳动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执行,可仲裁因案件多,已经证明超出诉讼时效,这也是不可争议的事实。个人关点认为,时效是法律给法院仲裁诉讼者的共同规定,仲裁以案件多超出诉讼时效,从道理上讲有道理,从法规上讲有点不妥,理由是既然案多忙不过来,为什么不增加仲裁人员呢?既然仲裁因案多人少可以超出诉讼时效规定,诉讼者是法盲又不是律师!更不懂法规了!法律是偏向弱者,话好一点刻气点,一步一步来,按法规要求,先仲裁后诉讼,按法律规定程序走。找律师咨询一下,或者找律师代理诉讼。祝您早日讨回公道!愿我的回答帮到你!
起诉欠钱是仲裁好,还是法院好
仲裁有两种,一种是劳动仲裁,一种是商事仲裁。
如果起诉的是拖欠劳动者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法律规定仲裁前置,只能先去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才能起诉到法院。
对于其他欠款,如民间借贷、劳务工资等,不适用劳动法,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只能去商事仲裁或者法院。
至于商事仲裁或者法院并不是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若想商事仲裁,必须双方曾达成书面的协议约定合法有效的仲裁机构,如果有书面约定过合法有效的仲裁机构,也只能去该仲裁机构仲裁,不能去法院,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如被法院发现,也会驳回起诉。
如果双方未达成书面的协议约定仲裁或者约定的仲裁无效,也只能到法院去起诉。
法院与商事仲裁的区别:
法院:程序多,有一审和二审(小额诉讼的一审终审无二审),审理期限长简易程序3个月,如3个月审不完,转普通程序共6个月,不服一审,可以再上诉,二审3个月审限。但同时又因程序多,当事人有较多救济的机会。
商事仲裁:“一裁终局”,效率较高。但同时因此如有疏忽,则无补救机会。
文章分享结束,有《仲裁超期未审结案证明》,一审,二审都不予受理。为什么和为什么不建议纠纷仲裁法院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