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请本地律师好还是请仲裁地律师好这个问题,劳动局的律师不建议仲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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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劳动纠纷官司当庭不予宣判
因为一般的民事案件如果适用的普通程序,那么很少会当庭宣判的,基本上是择日宣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有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是存在当庭宣判的。这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因此,只要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当庭宣判。
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1)起诉时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和再审的案件(3)非诉程序(4)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5)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6)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7)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8)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并且,简易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而且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适用简易程序。
请本地律师好还是请仲裁地律师好
答:请律师没有地域区别。准确的建议是,哪个律师更专业,更值得你信任,你再决定找本地律师和仲裁地律师。
找本地律师的优势是,律师办案方便一些,外地律师需要出差,不过现在交通很方便,坐高铁、飞机一天可以去几个城市。
找外地律师,可能律师专业度更好一些,据我律师朋友圈反馈的消息说,外地客户都愿意来北京找律师,北京律师这边代理的收费高的案件90%案件都是外地客户,毕竟很多优秀的律师选择在北京、上海、深圳执业,因为大城市律师执业优势还是很多的,客户的需求量大。北京的职业环境会更好,地方上律师执业,可能地方人情味很浓,需要在当地有一些人脉关系,没有关系,律师很难有太大的发展。
北京的律师就不一样,虽然人脉关系很重要,但是只要有能力,长期的坚持也会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无论是本地律师还是仲裁地律师,适合自己案件的专业律师就是好的。
工伤赔偿去劳动仲裁必须得找律师吗
工伤劳动仲裁是否需要请律师,从理论上讲是不需要的。而现实中,为什么要请律师?这和政府现阶段的公务员素质有很大关系,和当事人对劳动仲裁部门的公信度不足息息相关。
首先,按照我国现行工伤认定、赔偿有关政策执行,结果偏差是不会太的,无非是工伤等级认定和赔偿基数选择的问题。工伤等级的认定,是市一级机构进行认定,就像法官裁定,有的情况介于可认定两个等级之间的条件,具体认定哪个等级,决定权在于认定机构。而赔偿基数的选择,如果是通过工伤基金进行赔偿,一般会按照缴费基数作为执行标准;如果是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的裁定;执行缴费基数的概率不大,大多会选择员工本人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或当地公布的年度社评工资。具体执行哪个标准,一方面取决于裁定者的权衡,另一方面对双方的意见也会相应的参考。
其次,既然劳动仲裁有基本的程序和执行标准,为什么还需要请律师呢?这就涉及到我国现有公务员素质和职业操守的问题。任何执法过程中,很难摆托人情和关系网络的影响。一个杀人案,可以判死刑(立即执行)、死缓、无期和有期,你可以说是法律的公平,也可以理解为裁定者可操作的空间巨大。而相对于工伤裁定,同样如此。有关系者,可以把触角向工伤认定机构、仲裁机构、工伤基金办公室,甚至是法院,来左右工伤裁定的结果向利益方倾斜。在没有律师的监督和推动作用下,裁定的过程和结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对弱势者而言,缺乏公平。虽然说,律师的作用不能完全的干涉,或者说促进裁定的绝对公平;最起码能保证相对的公平。这就是,大部分希望请律师初衷和根本目的。
社会需要公平,但是社会没有绝对的公平。不管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保持相对公平,律师这个职业在其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存在,即合理!
我劳动仲裁胜诉后,通过前同事得知公司换了律师准备追究我的刑事责任,真的可以追究吗
有句话叫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民事输了,想打刑事,也不是想打就打,得你有违法犯罪才行,不然他打个大西瓜。若没有,就安心睡觉??,若有侵害公司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那吃官司也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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