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该怎么办和工程决算纠纷解决办法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该怎么办以及工程决算纠纷解决办法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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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不决算,乙方提交决算甲方不认可,法院委托第三方做鉴定,谁应提出先行垫付鉴定费
法海一粟认为,该鉴定费由原告先行垫付。
1,原告对自己主张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民事诉讼中最一般的举证规则。对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如果不能举证或者所举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工程造价的多少是原告的举证范围。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就必须证明工程款的总额是多少。否则,法院无法认定原告所主张的事实,也就无法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
3,申请造价鉴定是原告举证的方法和手段。由于原告之前单方计算的工程造价,被告不认可,因此,原告只能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以确定工程总造价。基于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因此,须原告申请并垫付鉴定费。
当然,如果被告愿意,也可以由被告垫付鉴定费。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中标工程完成后超预算怎么结账
工程施工单位在项目招标中中标的,在具体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如果超预算的,要根据超预算原因区别处理,如果超预算是因为建设方增项造成的,在结算时要将增补清单随附在结算清单后进行结算,如果是因为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超预算,该超出部分建设方不会予以认可,一般不能结算。
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该怎么办和工程决算纠纷解决办法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