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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概念与主要方式。
技术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在国际间流动和转移,也就是国际技术转让或转移(InternationalTechnologyTransfer)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无偿的、非商业性的技术转移,主要是与学术交流、技术信息传递和技术人员交往相关。通过国际间无偿转让形式取得的技术一般是不完整的,往往不能达到经济目的。因此,现代技术转移绝大部分采用的是另一种形式,即有偿的、商业性的技术转让。
国际技术贸易即指有偿的、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移,是指在不同国家的经济组织、企业或个人之间,按一般商业条件,将技术的使用权授予、出售或购买的行为。一般情况是,一国的技术供给方向另一国的技术需求方提供所需的技术,承担某些义务,并从需求方取得一定的报酬。
国际技术贸易采用单纯的技术贸易与混合的技术贸易两种方式或途径。单纯的技术贸易有许可贸易、专有技术转让、技术协助;混合的技术贸易主要有:合作生产、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工程承包、装配生产、交钥匙工程(引进成套设备、技术转让)、租赁贸易、特许专营等。
专利许可有哪些方式,专利许可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拥有人(即许可人)向第三方(即被许可人)授予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销售专利发明的权利的行为。
许可发明对被许可人和专利所有人都是互惠互利的。双方之间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
一般来说,专利许可有以下四种类型:
1.专有许可
专利所有者将专利权仅授予一个被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享有发明的所有权利,专利转让权仍归所有者所有。由于将完整的权利提供给单个被许可人,因此专有许可专利的侵权风险较低。
2.非排他许可
当专利所有者将专利权授予一个以上的被许可人时,称为非专有许可。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被许可人都有权生产,销售或使用专利产品。
3.强制许可
通常,当国家/地区的政府转让制造产品的权利时,不管专利所有人的利益如何,都可以使用此许可。
4.交叉许可
两个技术都比较牛的企业之间,往往会采取交叉许可。交叉许可的双方将各自的专利权供对方使用,双方的权力可以是独占的,也可以是非独占的。
专利许可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于对方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事情,否则可能会让公司面临非常重大的损失。
第一,需要明确专利许可期限、方式、对象和地域
1、注意许可期限含起始期限和终止期限。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十年,在确定许可期限时,应当注意专利权的期限及其剩余期限,许可期限不得超出专利的有效期。
2、许可方式有独占、排他、普通,约定不明视为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是指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包括许可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使用;排他许可是指许可人不能再将专利许可给被许可人之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但许可人可以继续使用专利;普通许可是指许可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将专利再许可给被许可人之外的其他第三方。
3、许可对象:明确是否含被许可人的关联公司(子公司、母公司、兄弟公司等)。
4、许可地域:专利权仅在登记国受法律保护,同时权利人不得不合理地限制被许可人在登记国实施专利的地域。
第二,需要明确专利许可费用的收取方式
常见收费方式:固定收费(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浮动收费。浮动收费又分为:完全浮动、前期收费(先行收取一笔保底许可费)与浮动收费(根据生产数量、销售金额等可变因素)相结合。浮动收费难点:对生产数量和销售金额的监控。具体采用何种收费方式需要许可人根据专利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三、不得非法垄断技术或妨碍技术进步
我国《合同法》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0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情形包括:限制再研发、强制回授、限制获得替代技术、阻碍实施、非法搭售、限制交易、禁止有效性质疑。专利许可合同条款不能包含前述内容,否则将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第四不得滥用专利权
滥用专利权的垄断行为:搭售、强制性一揽子许可、限购、歧视性差别收费、强制回授等。滥用专利权的法律风险:合同无效;发明或实用新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根据申请给予强制许可;垄断执法机构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受损失,可起诉。——禾才科技知识产权
国际许可贸易有哪些特点
(1)是避开进口国限制、作为产品出口转换形式的最佳途径。
(2)可大大降低或避免国际营销的各种风险。例如,授方的资金没有进入国际市场,减少了受方所在国的外汇管制风险;纯粹的技术使用权许可,不存在独资或合资的企业被东道国没收征用的政治风险;由受方利用技术进行产销活动,使市场竞争与汇率变动等风险转移到受方身上。
(3)可节省高昂的运销费用,提高价格竞争的能力。
(4)有利于特殊技术的转让。某些关系到进口国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无法采用投资或产品出口方式,而通过许可证贸易便能顺利地涉足于这些产品的生产经营领域。
(5)便于服务性质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如各种类型的咨询公司、技术服务公司等企业本身并不制造产品,许可证贸易便为它们的无形产品(技术)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6)使小型制造企业也能进入国际市场。这一优点对于我国众多的制造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在进出口贸易中“配额”和“许可证”是啥
配额就是所谓的出口配额,是指一国政府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或根据政府间贸易协定,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或出口实行数量限制。且《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是1993年1月起执行的。
出口许可证(ExportLicense)是国家对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批准其出口的法律文件,是海关监管验放出口货物的依据。凡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规定免领的除外),各类出口企业应在商品出口前按规定在指定的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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