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哪些岗位应按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的问题,以及和岗位不相容解决办法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不相容的责任有哪些
  2.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
  3. 请简述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
  4. 不相容岗位又称

不相容的责任有哪些

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提出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包括1、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2、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3、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

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各职能部门相对独立;禁止一人包办经济业务;账钱物分管。

不相容岗位职务,是指如由一个人办理,即能弄虚作假,又能掩饰错弊的两项或几项职务。

请简述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采购业务的请购与请购审批;

(二)询价业务与确定供应商;

(三)确定供应商与验收;

(四)采购合同的订立与执行;

(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任何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不相容岗位又称

不相容岗位是指不同的职位或任务之间存在着不兼容性,即同一人员不可能同时胜任,并且如果同时兼任则会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不相容职务例如,在公司中财务与审计部门的工作需要人员独立,而如果同一人员同时负责这两个部门的工作,则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工作疏漏等问题,从而对公司的运营产生负面影响。不相容岗位也经常出现在安全领域中,例如安保人员和清洁工人员不应该由同一人员兼任,因为这样有可能会破坏安全安保的体系。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和岗位不相容解决办法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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