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政务 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图解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海绵城市规划专家建议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海绵城市六大技术措施
  2. 晋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3.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4. 广元海绵试点城市什么意思

海绵城市六大技术措施

一,渗

由于城市下垫面过硬,处处都是水泥,改动了原有天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因而,要加强天然的浸透,把浸透放在第一位。

二,蓄

即把雨水留下来,要尊重天然的地势地貌,使降雨得到天然散落。

三,滞

其主要效果是推迟短时刻内构成的雨水径流量。

四,净

通过土壤的浸透,通过植被、绿洲系统、水体等,都能对水质发生净化效果。因而,应该蓄起来,通过净化处理,然后回用到城市中。

五,用

在通过土壤渗滤净化、人工湿地净化、生物处理多层净化之后的雨水要尽或许被使用,不管是丰水区域仍是缺水区域,都应该加强对雨水资源的使用。

六,排

是使用城市竖向与工程设施相结合,排水防涝设施与天然水系河道相结合,地上排水与地下雨水管渠相结合。

晋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发展区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统筹、多专业融合、部门分工协同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第四条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技术指导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发展区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统筹、多专业融合、部门分工协同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第四条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技术指导

广元海绵试点城市什么意思

广元是四川省的一个城市,而海绵试点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采用一系列海绵城市理念和技术,进行试点探索和应用的城市。海绵城市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和管理理念,旨在通过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理,实现城市的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环境恢复。广元被确定为海绵试点城市意味着广元将在城市建设中推广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和技术,进一步提高城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的生态可持续性。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发布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