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2016年度红十字大病救助开始受理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中央政府对重大疾病家庭和重度残疾家庭有什么政策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中央政府对重大疾病家庭和重度残疾家庭有什么政策吗的知识,包括专家建议加大政策扶持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中央政府对重大疾病家庭和重度残疾家庭有什么政策吗
  2. 疫情补贴政策2000元是真的吗
  3. 乡村振兴目前有哪些政策支持
  4. 中央对75岁以上老人有什么政策

中央政府对重大疾病家庭和重度残疾家庭有什么政策吗

我来简单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就目前的政策来说,国家对于重大疾病患者和重度残疾家庭的相关政策确实很多,并且是综合性、系统性的。说到底:就是帮助我国社会的弱势群体生活无忧、病有所医,共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下面分四个层次分别予以介绍。

一、社会救助政策方面

从社会救助政策的角度讲,主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除此之外,还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五项救助政策,即: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

在这个问题上,首先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哪一种救助,都必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其次必须是本人提出申请;第三,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调查核实,才能作出决定。第四,社会救助政策都实行动态管理,如果个人家庭情况好转,致贫原因消失时,社会救助政策就应该取消。

这里重点介绍前三项: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所谓的特困人员,就是原来所说的五保户。必须同时符合三无人员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法定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能力。人员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人,即: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符合特定条件的残疾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既我们通常所说的孤儿。很明显:完全符合三无人员条件的残疾人(主要是重度残疾人)就可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范围。2、低保政策。纳入低保的条件主要有两个: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认定标准。说到底,重点关注的是: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陷入贫困的原因非常多,因病致贫、因残致贫是最常见的两大致贫原因。纳入低保之后,按照家庭的实际情况,按月发放不同档次的低保金,帮助困难家庭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这里要强调的是:正常情况下,低保以户为单位综合考虑的。特殊情况下,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也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以单人户方式仅将本人纳入农村低保。所谓的重大疾病患者是指: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不在这个范围里的人,当然不适用这个政策。3、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是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要注意的是:这里不强调必须是重度残疾人,补贴针对的因残疾而有额外生活支出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必须是有6个月以上长期照料需求的重度残疾人。

总之,符合条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享受基本生活标准,以保证日常生活需求;还有照料护理标准,用于发放给照料护理人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劳动报酬,但必须实际提供了符合政策要求的护理服务。这里重点重申: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重度残疾人,一律不得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儿童除外)。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即低保金可以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合使用,但前提都必须符合相应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扶贫政策方面

首先要说的是,扶贫政策追求的目标是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说到底就是:既要能脱贫,又要能致富。比社会救助政策的目标显然要宽得多,扶贫政策的具体内容也非常丰富。但是无论怎么说,总有一些因身患重大疾病、因重度残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本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对于这一部分人,目前的政策就是由政府提供兜底保障。在扶贫政策终止执行之后,由民政部门继续纳入低保范围,由国家财政掏钱养起来。目前,兜底保障的对象,一般是全部特困人员,低保户中的重点保障对象,即一、二类保障对象或A类、B类保障对象。这其中很多人就是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

三、社会保险政策方面

就社会保险政策的总体而言,最重要的当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前者保障老年基本生活资金的来源,后者保障吃药看病,基本目的是保证病有所医。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缴费参保之后,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自推行扶贫政策以来,国家各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专门的部门扶贫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政策倾斜。

第一、在社保扶贫方面,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其最终的目的是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题主所说的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基本就包括在以上三类人群之中。另外,要特别强调是:代缴的对象仅限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代缴标准是当地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律不予代缴。

第二、在医保扶贫方面,主要的政策措施有两种:1、在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对包括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部分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在内的医疗救助对象,由政府资助,给予代缴全额或一部分参保金的优惠政策待遇。一般情况下,特困人员全额代缴,一类、A类低保户全额代缴,其余降级代缴比例。真正的目的是: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减轻参保的经济压力,让真正的贫困人口都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保证其病有所医,不让一个贫困人口掉队。2、在医疗费用的报销方面,在适用于所有城乡居民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这两个普惠性报销环节,对贫困人口在报销比例上就有所倾斜,适当地提高了报销比例。在第三次报销——即:医疗救助报销环节——时,所有的报销对象都是贫困人口,也就是包括了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部分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高龄老年人。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未列入医疗救助对象的普通城乡居民,根本无权享医疗救助保险待遇。另外,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所有人,一律不得享受医疗救助的特殊优惠报销待遇。

四、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中央政府对重大疾病家庭和重度残疾家庭有什么政策吗?

以上系统地介绍了目前我国对于对重大疾病家庭、重度残疾家庭最主要的三大类政策。在这三大类政策体系中,特困人员救助政策、低保政策是最基础的,也是最重要的。

一个很简单的事实:无论是扶贫部门,还是人社部门,还是医保部门,在落实给予贫困人口的相关政策待遇时,最主要的特困人员名单、低保户名单都直接由民政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民政部门的救助对象,大比例重合,何况今年是扶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扶贫政策将逐渐地退出社会生活。以后贫困人口相关政策的落实,主要由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医保部门负责。更直白地说:因低保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低保待遇被取消,代缴养老保险、代交医疗保险,给予的医疗救助等特殊报销待遇也会被一同取消。

除了以上介绍的之外,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包括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在内贫困人口,还可以申请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内容是非常多的。因这几类救助不是重点,不再详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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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介绍完了。因涉及到三大政策体系,内容非常多,还有非常多的政策细节要求,不可能一一细说。如果朋友们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给我留言,我会认真回复的。另外,欢迎朋友们就此展开讨论,留下你精彩的评论。

疫情补贴政策2000元是真的吗

是假的

疫情期间给百姓每人发放2000元补贴的消息是不实的,是谣言。中国有十几亿人口,是人口大国,疫青对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困难和影响,给每个人发放2000元补贴显然是不现实的。

乡村振兴目前有哪些政策支持

我们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相关的支持政策,涉及到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前后,三农领域的方方面面,梳理清楚乡村振兴相关的主要政策,需要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定义、以及政策体系的形成、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和有关主要政策等方面来论述。

一、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和政策体系形成

乡村振兴战略最根本的内涵就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乡村振兴战略内容

1、产业振兴。乡村要发展,发展产业是关键。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前提。因势利导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乡村经济,加快乡村振兴的步伐。

2、人才振兴。乡村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让更多人才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能出彩,人才数量、结构和质量能够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积极培养有才有能力的专业人士,成为乡村振兴建设的主力军。

3、文化振兴。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精神基础,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各领域、全过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弘扬社会正气自,建设文明社会风气,文化振兴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精神动力。

4、生态振兴。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5、组织振兴。乡村基层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在三农领域各个方面起到积极带头作用。党建引领、凝心聚力,组织振兴带动乡村振兴。

三、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支持政策

(一)、产业方面的相关政策

1、2018年2月2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2018年1月11日,国农办1号文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9—2021年)》,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扶持;

3、2017年8月23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4、2017年8月9日,农业部关于印发《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贯彻落实2015年和2016年中央1号文件等对加强种养结合、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以及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等有关要求,推动农业生产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的循环经济转变,加快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

5、201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乡村建设及土地方面的相关政策

1、2017年9月27日,农业部《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更好地为广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场所和服务,全面助推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

2、2018年3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求严格规范新增耕地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核定,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3、2018年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特殊保护制度;

4、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提出考核指标建议;

5、2016年6月29日,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健全交易运行规则,督促尚未建立流转交易市场的地方特别是粮食主产区抓紧建立市场并完善规则,推动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6、2019年1月20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三)农产品安全、农业金融、农机补贴方面的相关政策

1、2018年2月5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2018年3月9日,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的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旅游扶贫工作;

3、2000年12月1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财务行为,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财政体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

4、2017年12月1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乡村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

1、2018年2月13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通过统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建立激励引导机制,明显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和保护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2、2017年9月27日,农业部《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更好地为广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场所和服务,全面助推农村创业创新建设。

3、2017年5月24日,财政部《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

4、2019年1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中央对75岁以上老人有什么政策

中央对75岁以上的老年人,国家制定出了很多方面的优扶政策,如:医保、就医、高龄补贴、失能老人、困难老人补贴邦扶等等。尤其是对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生活困难老人进一步加大了关爱和补贴力度。

关于中央政府对重大疾病家庭和重度残疾家庭有什么政策吗,专家建议加大政策扶持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低保政策 低保户和贫困户不同 注意不要搞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