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裹脚要怎么弄好看这个问题,裹脚怎么样裹脚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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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脚过程
第一步
为试缠孩子先将脚用热水洗干净后,趁着还有温热,将大拇指以外的其他四趾,向脚心用力扭折,且在趾间缝隙边,洒上明矾粉,使皮肤收敛,缚紧后,亦可防止发炎等。接着,以八尺至十尺长的裹脚布紧缠,再用针线密密缝合固定。两足被捆紧,发热时间从数天到两个月上下。
第二步
每三天拆一次,经消毒后,得将四个弯曲的脚趾用力压力向脚心内侧,且要求少女下床走动,走动时全身重量皆压在内弯的八个趾头上,白天即痛得寸步难行,夜晚双脚闷在被子里,又痛又热,十分难受。
第三步
是裹瘦将整个脚掌的脚骨用力扭折,使其成弯弓状,弯向脚心的四个趾头紧紧压在脚底下一半,直到脚部侧边摸得到脚趾,才可以说是验收合格了。
第四步
是裹弯脚型变得又细又尖后,要将脚掌弯曲成一拱型。前段脚掌要与后段脚跟紧靠,曲平直凹至马蹄型,才算达到标准。脚掌因折曲,脚背隆起呈拱状的才算好看。
最后一步
是保养裹脚使得脚掌整个红肿是必经的过程。要定时将裹脚布拆开,尤其接触到血肉的地方,有可能粘着裹脚布。为了防止解开裹脚布后足部长大,也有裹着布浸洗的。水温越热,越能促进血液循环。
古代女子裹脚是怎么流行开来的,官方有没有态度,是什么态度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大陋俗,对女性身体和心声极大的摧残,《中华妇女风俗考》描述,缠足起源众说纷纭,有说先秦,有说南北朝,有说唐,也有说五代时期,而缠足最早的史料记载出现于北宋王熙张邦基的《墨庄漫録》“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最早的缠足女尸为南宋,有福州茶园山南宋女尸,江西德安的南宋周氏墓,均为缠足,所以缠足起源于五代时期,有一定可信性。
古代穿着弓鞋的艺人。女性缠足,这种对身体束缚和残害的行为流传开来后,在民间,有举双手赞成的,有呐喊反对的,各有各的道理,比如《秦淮画舫录》有“全身之胜,在裙下双钩”的观点,意思是女性全身最重要的美在于一双小脚,这是对缠足的无限推崇了;《节孝集》有“何暇裹两足,但知勤四肢”的句子,可见作者对缠足的时尚,并不赞同。
裹脚所穿的弓鞋,小的跟香烟差不多大小。从宋开始的女性缠足,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吓人的三寸金莲,走路都要扶,最早的宫廷舞女为了使舞姿更加优美,把双足缠起来体现轻灵的风格,互相学习的也是宫女、舞女、娼优等一类女子,她们把脚上的赘肉缠紧,显得秀气纤小,并在上流社会传播开来,南宋出土的女尸,有明显的裹脚,但绝不是清朝折骨断筋,连走路都有问题的小脚,大小都是正常脚,只是有裹足的痕迹,可见在当时,缠足并不是摧残人的时尚。
正在裹脚的小姑娘,看这眼神应该是刚哭过。脚越裹越小,达到变态的地步是在清朝,在清以前而作为官方的历代统治者,既没站出来禁止,也没鼓励推广,在他们看来,女性缠足虽对身体有害,但不影响国家统治,而对社会安定能起到作用,所以均对此事均保持了沉默,其实就是默认了,以至于缠足愈演愈烈,甚至明朝还把缠足定为女性的一项权利,贱民、丐户、奴婢、尼姑、女道士等不允许缠足,在明朝能缠足的是良民的象征。
裹脚女性。唯一对缠足表达清晰态度的是清朝政府,他们曾三次大规模禁止缠足,但观念太顽固,诏令无功而返,最早的皇太极,在治理北方时,用“去汉化”下令禁止缠足,“若裹足,砍足杀之”,第二次是顺治,下诏从顺治二年起,出生的女子禁止缠足,若犯者,丈夫或父亲杖80,流放三千里,此条例与剃发令同时推广,遭到女性们强烈抵制,脚越裹越小,在剃发令血腥收场后,清政府对禁缠足令睁只眼闭只眼,第三次是康熙皇帝,他上台上继续强调顺治的禁缠足令,从康熙元年开始,所生女子禁止缠足,有犯者,父亲带枷一月,杖40,流放十年,地方官有疏忽觉察者,受吏、兵部重查。
王熙,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左都御史,奏请康熙弛缠足之禁,得到批准。由于缠足观念严重,对去汉化的满人憎恨,康熙的禁令没起多少效果,反而遍地的缠足让官员们担惊受怕,问责制度让各地诬告成风,于是康熙接受左都御史王熙的建议,“宽女子缠足禁”,于是汉人女子保持了旧有的缠足习俗,有人说当年剃发令,汉人男性们输了,但女性们却赢了,有着“男降女不降”的赞誉之声。
最好看的脚型是什么女人裹脚么
在古代是的,你在古代娶妻都是看脚小,越小的脚就越漂亮
缠足的脚长什么样
锥子型。
只有一个大拇指脚趾头存在并起作用,与脚底、脚后跟组成一个锥子型小脚。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对女人禁锢残害蔑视的最好证明!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男人对女人病态性心理的最严厉控诉!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对女性最大的社会不公!
我奶奶姥姥都是缠足。一辈子走方寸之间的路都走不稳,全是血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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